今天给各位分享鲁迅有哪些逸事趣闻?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他先后写了小说《社戏》、散文《无常》和杂文《女吊》《门外文谈》《二丑艺术》《脸谱臆测》等作品以及许多书信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鲁迅有哪些逸事趣闻?
2、鲁迅10部最具代表性作品盘点,原来很多都在课本中学过
3、鲁迅的《故事新编》到底说了哪些神话故事?
最好有出处,当然,没有也可以,只要不是凭空捏造就好。
说到鲁迅,我们就会想起一句话:
“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
鲁迅在我们印象中,通常是这样的:
须发直立、横眉怒目,严肃、无趣。
实际上,真实的鲁迅有趣得很。
夏衍说:“鲁迅幽默得要命。”
陈丹青说:“鲁迅先生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可惜这么有趣的鲁迅却被教科书弄丢了,
现在,我来还原鲁迅先生一二真面目。
鲁迅从小就是个逗比王。
早在三味书屋读书时,
他就特别喜欢给人起绰号。
班上有个女生特别爱哭,
一哭就眼泪鼻涕齐下,
迅哥儿从此就管人家叫“四条”,
眼泪两条鼻涕两条,形象得很。
迅哥儿成绩好,常得老师表扬。
有一回老师出对子,
上联:独角兽。
邻桌同学想得表扬,
偷问迅哥儿怎么对。
迅哥儿说:四眼狗。
不料此同学竟真以此作答,
戴眼镜的老师大怒,顺手就一巴掌。
迅哥儿以书遮脸,憋不住笑出声来。
你说,鲁迅逗比不逗比。
鲁迅在北大讲课时,
北大教授川岛,留了个学生头,
鲁迅便给人家取名为“一撮毛”,
每次见面,就甜甜叫一声:“一撮毛哥哥。”
他写的《中国小说史略》出版后,
赠送川岛时,在扉页上留言:
“请你,从情人的怀抱里,
暂时伸出一只手来,
接受这干燥无味的《中国小说史略》,
我所敬爱的一撮毛哥哥呀!”
有一次,章衣萍等人去找鲁迅玩,
瞧见老先生正在四川北路往家走,
于是隔着马路就喊,鲁迅没听见,
众人撵到家门口,对他说:“都喊你好几声了!”
于是鲁迅就说:“噢、噢、噢……”
章衣萍问:“为什么要噢这么多声啊?”
鲁迅一本正经说:“你不是叫我好几声吗,我就还给你呀。”
你说,鲁迅逗比不逗比。
鲁迅写信也十分逗比。
收信人是教师,他就用“并请教安”。
收信人是学生,他就用“即颂学安”。
收信人是夫妇,他就用“即请俪安”。
…………
不但如此,鲁迅还会根据不同的信,
在信尾写“日安”“时安”等问候语。
1925年,鲁迅给许广平写了一封信,
就北京女师大学生反对校长杨荫榆封建家长式统治跟许广平讨论,
信尾用的是“顺颂嚷祉”,
祝福她在吵嚷中得到幸福快乐。
1935年,作家叶紫给鲁迅写信,
信中说:“我已经饿了”,“借我十元或十五元钱”。
鲁迅回了一封信,给了他一些钱,
信尾问候语是——“即颂饿安!”
鲁迅,真是一个逗比王。
不仅逗比,鲁迅还恶搞。
他在厦门大学当教授时,
给许广平写信透露了一个秘密:
“每每在半夜的时候,跑到楼下,找一棵树,草草倾泻,了事。”
有一次,鲁迅受了点小伤,
晚上要尿,便不想下楼了。
于是找来了一把夜壶。
尿在夜壶,本来很正常。
但好玩的是,鲁迅不想去厕所倒尿,
于是就“看夜半无人时,即从窗口泼下去”。
鲁迅在上海做自由撰稿人时,
喜欢开着窗子伏案写作,
那时,经常有人溜到楼下墙角来小便。
自己乱撒尿的迅哥儿却看不惯了
用橡皮筋和纸团做成弹弓,
朝着人家屁股就是“嗖”地一下。
人家摸着屁股,龇牙咧嘴四处张望,
鲁迅却躲在屋内偷笑不已。
迅哥儿,真是太恶搞了。
有一次,鲁迅在上海街头溜达,
身后总跟着一小特务盯梢。
走着走着,鲁迅突然转身,
故意把特务当成乞丐,
掏出一块银元递过去:“拿去买饭吧。”
特务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尴尬至极。
鲁迅哈哈大笑,昂首而去。
在厦大教书时,鲁迅到理发店理发。
理发师不认识鲁迅,见他衣着简朴,
就觉得他没钱,理得很敷衍。
鲁迅也不生气,反而给了一大把钱。
理发师喜出望外,一张脸都笑烂了。
过了一段日子,鲁迅又去理发,
理发师大喜,拿出看家本领。
不料理毕,鲁迅却极其吝啬,
一个小钱一个小钱地数,一分也没多给。
理发师很诧异:“先生,您上回那样给,今天怎么这样给?”
鲁迅笑着说:“您上回马马虎虎地理,我就马马虎虎地给;这回您认认真真地理,我就认认真真地给。”
理发师一听,满面通红。
迅哥儿,就是这么恶搞。
北大教授孔庆东说:鲁迅是恶搞的祖宗。
都说周星驰无厘头,
其实鲁迅才是无厘头的祖宗。
民国当时,因为徐志摩等人,
“阿唷阿唷,我要死了”之类的失恋诗盛行,
鲁迅便写了一首打油诗《我的失恋》,
无厘头调侃徐志摩等一众诗人:我的所爱在山腰。想去寻她山太高,低头无法泪沾袍。爱人赠我百蝶巾。回她什么:猫头鹰。从此翻脸不理我,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我的所爱在闹市,想去寻她人拥挤,仰头无法泪沾耳。爱人赠我双燕图。回她什么:冰糖壶卢。从此翻脸不理我,不知何故兮使我胡涂。…………
此等无厘头,实在是太好玩了。
鲁迅还运用无厘头写法,
写了一本很好玩的书《故事新编》。
比如,他写大禹治水的《理水》:离地五尺,就挂下几只篮子来,别人可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只听得上下在讲话:“古貌林!”“古鲁几哩……”“O.K!”
你看,幼稚园、古貌林(good morning)等现代话,
都用在了大禹治水时代,
比周星驰还好玩。
比如,他写嫦娥奔月的《奔月》:“哼!”嫦娥将柳眉一扬,忽然站起来,风似的往外走,嘴里咕噜着:“又是乌鸦的炸酱面,又是乌鸦的炸酱面!你去问问去,谁家是一年到头只吃乌鸦肉的炸酱面的?”
鲁迅说后羿箭术太好,
不仅把太阳射了下来,
还把所有大动物都给射死吃了,
最后没有大兽可以射,就去射乌鸦。
整天做乌鸦炸酱面给嫦娥吃,
嫦娥很生气,就独自奔月了。
迅哥儿真是民国第一无厘头啊!
鲁迅还是一个超级吃货。
前几年,鲁迅家用菜谱曝光。
让我们看看鲁迅是怎么吃饭的。
这是1928年1月鲁迅家菜谱:
1日上午:洋薯炖鸡,咸菜煮鱼,榨菜肉片汤,卷心菜。
1日下午:合掌菜炖肉,萝卜牛肉,炒鱿鱼,卷心菜。
2日上午:鱼,豆付肉丝羹,及第草菇汤,青菜。
2日下午:炒面筋,蒸排骨,菜花炒鱼片,青菜。
3日上午:油豆付炖鱼,咸菜肉松,鲫鱼豆付汤,青菜。
3日下午:芹菜云耳炒牛肉,津菜炖鱼丸,蚝豉松,青菜。
…………
一看这菜谱,就知道鲁迅是顶尖吃货。
鲁迅超爱吃,研究者统计了一下,
鲁迅在北京生活了14年,
仅从这一时期鲁迅日记中,
发现他去过的名餐馆就有65家!
包括广和居、致美楼、集贤楼等。
这还不包括不知名的苍蝇馆子。
只要一有空,鲁迅就会邀约朋友,
四处寻找美味,然后大快朵颐。
不过,鲁迅最常去的还是广和居。
广和居是北京“八大居”之首。
鲁迅最喜欢吃广和居“三不粘”,
这道菜是用鸡蛋黄、淀粉、白糖、清水加工烹制而成。
成品似糕非糕,似羹非羹,用汤匙舀食时,
一不粘匙,二不粘盘,三不粘牙,
清爽利口,故名“三不粘”。
朋友们都知道鲁迅是个大吃货,
所以去看他时,便常常赠送食材。
翻译家曹靖华河南老家有棵桦栎树,
树根上长了一棵硕大的猴头菇,
曹靖华专门回老家摘了猴头菇,
带到上海,送给鲁迅。
鲁迅大喜,当即请梁园老板来做这道菜,
并约了几位好友,一起品尝这人间绝味。
吃完不过瘾,鲁迅感叹:“要是能人工培育就更好了。”
40年后,浙江培养出了这种猴头菇。
曹靖华专门写文告慰鲁迅:“您的愿望实现了。”
鲁迅实在太爱吃了,
以至于许广平都想招聘一大厨在家做饭。
但由于经济条件不允许,
最后只好将自己锻炼成了大厨,
以满足迅哥儿那张刁钻的嘴儿。
鲁迅还是一个超级零食控。
家里,总是零食不断,
写文章时常常零食不离口,
一边写,一边吃。
鲁迅在《华盖集续编》中记载道:
“夜间,又将藏着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
因为我忽而又以为嘴角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
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
不料一吃,又吃了一大半。”
一个零食控的形象跃然纸上。
鲁迅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时,
有一次期末考试成绩优异,
学校发给他一枚金质奖章,
鲁迅竟然跑到鼓楼街把它卖了,
买了一大包零食和辣椒回来。
晚上读书时,就以零食为伴。
零食吃完了,就开始嚼辣椒。
这零食控,真不是盖的。
鲁迅尤其偏爱甜点。
早在日本留学时,
他就爱上了一种类似“豆沙糖”的茶点,
回国后特别思念,
不惜托人从日本“海淘”回来解馋。
当然,他最最喜欢的零食是沙琪玛。
鲁迅见了这个,“就不要命了”。
有一次,儿子周海婴到书房玩,
玩着玩着,就看见了沙琪玛。
海婴直流口水:“爸爸能吃吗?”
鲁迅的回答实在是太好玩了:
“按理说是可以的,但爸爸只有一个,
吃了就没了,所以还是不要吃的好。”
这个平时什么都依着儿子的爸爸,
竟然和儿子争起一块沙琪玛来。
鲁迅也是一位时尚达人。
1903年,鲁迅赴日留学不到一年,
就把辫子给剪去了。
当时,把辫子剪掉的中国人,
就像男人穿裙子一样不可思议。
但鲁迅才不管嘲笑和讥讽,
我就是要留平头,咋地?
后来,他干脆为自己设计了一款经典造型:铁刷一般整齐的平头,加上隶书“一”字的胡子。
这造型,陈丹青评价是“好看至极”:
“非常的五四,非常的中国,又非常的摩登。”
“真是非常非常配他,配他的文学,配他的脾气,配他的命运,配他的地位与声名。”
▲ 鲁迅自己设计的大衣
很少有人知道,鲁迅年轻时,
很喜欢为自己设计服装。
1911年,鲁迅给自己设计了一件大衣,
样式简单,还带暗扣,挺括而新潮。
许寿裳在《亡友鲁迅印象记》中回忆道,
“形式很像现今的中山装,这是他个人独出心裁,叫西服裁缝做成的。”
现在年轻人穿衣,喜欢混搭。
我们觉得时髦新潮,
却不知鲁迅早在民国就开始玩混搭了。
许广平最喜欢的一张鲁迅照片,
就是鲁迅穿混搭风的照片。
渔夫毛衣开衫里搭配v领毛衣,
内搭一件中式立领衬衫,
并把毛衣塞到裤子里提高腰线,
混搭层次分明,十分前卫,
让他整个人充满了一种闷骚气质。
▲ 鲁迅的混搭风
鲁迅是一位服装搭配大师。
萧红在《回忆鲁迅先生》中回忆:
有一次,她穿红上衣去鲁迅家做客。
问鲁迅:“我的衣裳漂亮不漂亮?”
鲁迅却给她上了一堂色彩搭配课:
“红上衣要配红裙子,
不然就是黑裙子,
咖啡色就不行了,
这两种颜色放在一起很浑浊……
你这裙子是咖啡色的,
还带格子,颜色浑浊得很,
所以把红色衣裳也弄得不漂亮了。”
“人瘦不要穿黑衣裳,
人胖不要穿白衣裳;
脚长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
脚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
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
但比横格子的还好;
横格子的胖人穿上,更横宽了。
胖子要穿竖条子的,竖的把人显得长……”
那个年代,便有如此前瞻的审美,
不得不佩服迅哥儿的眼光和品味。
除了文字,鲁迅玩得最棒的是设计。
他是民国顶尖的设计大师。
鲁迅从小就热爱美术,
他在《三味书屋》里这样写道:
用一种叫作“荆川纸”的,
蒙在小说的绣像上一个个描下来,
像习字时候的影写一样。
读的书多起来,画的画也多起来;
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
最成片段的是《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都有一大本……
就这样玩着玩着,鲁迅就玩成了设计大师。
▲ 鲁迅和许寿裳、钱稻孙设计的中国民国国徽
鲁迅的设计牛逼到什么程度?
1916年,蔡元培一出任北大校长,
就慕名给鲁迅写了一封信:
“余想请先生为北京大学设计一枚校徽,
也不必多复杂,
只需将先生一向倡导的美育理念融会贯通即可。”
蔡元培原本也没抱多大期望,
但是鲁迅的设计稿出来之后,
蔡元培立即拍掌而呼:“绝了。”
校徽上,“北大”两个篆字上下排列,
“北”字是背对背的两个侧立人像,
“大”字是一个正面站立的人像,
寓意北大的办学理念即“以人为本”。
北大许智宏校长:“‘大’者,寓意学术之大,责任之大,精神之大。”
如此设计,让人拍案叫绝。
而且,很多人更不知道,
中华民国国徽也是鲁迅与钱稻孙、许寿裳一起设计的。
鲁迅还是书刊装帧设计大师。
他自己著作的封面和扉页,
装帧设计几乎都是他一手完成。
他一生设计了60多个书籍封面,
既典雅蕴藉,又极具时代感,
个个都是中国书籍装帧史上的经典。
如今大学书籍装帧专业的很多老师,
都推鲁迅为中国书籍装帧第一人。
陈丹青更是多次盛赞鲁迅:
“依我看,鲁迅却比民国年代顶著名的美术海归派,
更超前、更有品质、更富草根性,
更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工作娱乐之外,鲁迅雅趣甚多。
迅哥儿喜欢养宠物。
最开始,他喜欢养金鱼。
后来,又特别喜欢养壁虎。
章衣萍在《枕上随笔》中记载:
“他把壁虎放到一个小盒子里,
天天拿东西去喂,喜欢得不得了。”
书法家沈尹默《追忆鲁迅先生》时,
写了一首诗,就专门提到了壁虎:
“雅人不喜俗人嫌,世顾悠悠几顾瞻;
万里仍旧一掌上,千夫莫敌两眉尖;
窗余壁虎干饭香,座隐神龙冷紫髯;
四十余年成一瞑,明明初月上风帘。”
迅哥儿也喜欢养花。
鲁迅最爱丁香花和木槿花。
1923年,鲁迅入住北京西三条四合院后,
就种了好几株白色和紫色的丁香花。
晚年,鲁迅定居在上海大陆新村9号时,
又特地在前院种上了夹竹桃、石榴、紫荆、桃花等花木。
夏秋之夜,他便徘徊花下,
一边闻花香,一边赏月亮。
迅哥儿还喜欢搞收藏。
鲁迅在北京工作时,
去过琉璃厂480多次,
收藏了图书、碑帖3800多册,外国版画拓品2100多幅,石刻拓片6000多种。
更是被誉为中国版画收藏第一人。
鲁迅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小癖好?
“不为无益之事,何遣有涯之生?
有时候适时的务虚,适当的消遣,
写写字,养养花,搞点收藏,
会瞬间觉得日子美好了许多。”
1936年,鲁迅病逝。
临死前,他对许广平说:
“忘记我,过好自己的生活。”
这句话,其实代表了鲁迅的生活态度——人生,没有什么比过好自己的生活更重要。
在我们的印象里,鲁迅是个斗士,
骂这个骂那个,
一直在永不停歇的战斗。
事实上,根本不是如此,
鲁迅的学生唐弢回忆说:
“那时打笔仗,
不像我们想像的那样一本正经火气大,
不过是一群文人你也讲讲,我也讲讲,
夜里写了骂某人的文章,
老先生隔天和那被骂的朋友酒席上互相说起,照样谈笑。”
夏衍,是被鲁迅大骂的四块“硬骨头”之一。
“我本以为鲁迅根本不与他玩,
结果据夏衍的说法,
他们时常一起吃饭谈天,熟得很。”
文章的归文章,生活的归生活。
鲁迅是一个超级会玩的人。
除了写文字求生以外,
他喜欢逗比喜欢恶搞,
喜欢养花养草养宠物,
喜欢玩设计搞收藏,
喜欢各式各样的吃喝玩乐,
所以,与其说鲁迅是一位文学家,不如说他是一位生活家。
因为文学原本也不是他专业,
仅仅是他业余玩乐的爱好之一,
只是玩着玩着就玩成了“饭碗”。
我为什么要写鲁迅?
因为特别欣赏他的生活态度——享乐人生。
什么是享乐人生?
就是成功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快乐。
如果你能一直快乐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这就是成功。
鲁迅淋漓尽致地享受着生命,
也淋漓尽致地享受着生活。
2022年11月8日,更新
《社戏》发表100周年,鲁迅长孙周令飞深情回望
秋高气爽,明月当空,难忘今宵。站在这个戏台上,我的心情十分激动。一百年前,我祖父写下《社戏》一文,这样描绘他外婆家的社戏舞台:“最惹眼的是屹立在庄外临河的空地上的一座戏台,模糊在远处的月夜中,和空间几乎分不出界限,我疑心画上见过的仙境,就在这里出现了。”
这是一幅多么让人兴奋、期盼、缅怀的社戏图画啊!今晚,我们孙端的村民和来自四面八方的朋友,将一同欣赏这千年流淌的社戏腔韵,聆听曾让鲁迅如痴如醉的摄魂之声。
“社戏”起源于当地群众对于土地的崇拜和丰收的祈望。“社稷”是人类生命延续的根柢。依赖土地以农为本的老乡,春盼风调雨顺,秋望五谷丰登,演戏祭神。这个“神”就是“社稷神”,演的戏也就叫“社戏”。勤劳纯朴的绍兴人民为社戏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河网密布的水乡环境为社戏创造了天然舞台。人民群众是绍兴社戏热情的观众,也是绍兴社戏主要的作者。
“社戏”历史悠久,它发源于南北朝时期的长江中游,后来由安徽传入绍兴。南宋大诗人陆游至少在七篇诗章中吟咏了当时绍兴社戏的演出情景。明代散文大家张岱在其名著《陶庵梦忆》中也生动记述了绍兴社戏演出的盛况。
而现代文学巨匠鲁迅生于斯,长于斯,对清末孩提时代看过的水乡社戏始终未能忘怀,称赞备至。他先后写了小说《社戏》、散文《无常》和杂文《女吊》《门外文谈》《二丑艺术》《脸谱臆测》等作品以及许多书信,对绍兴社戏有生动的描绘和精辟的论述。
在鲁迅这些灵动的文字和深情的回忆中,我们读到了绍兴社戏扎根土地的人民性、雅俗共赏的普适度、声情并茂的感染力、深入浅出的教化功;我们懂得了为什么绍兴社戏具有“铜锣响,脚底痒”、“龙门三棹把船开,为看灯头逐队来”、“看得男人不出畈,看得女人忘烧饭”的强大诱惑力,使之成为即便在影视时代仍能尽显魅力,具有鲜活生命力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文艺生活、振兴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社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社戏,不仅是民俗文化的形象反映,同时也是当地群众现实生活和精神面貌的真切写照。如今在社戏里,听得见农民群众幸福小康的欢歌笑语,摸得到他们奔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脉搏跳动。
社戏往往与庙会活动结合在一起,这次孙端的社戏活动,既继承传统又推陈出新,专业剧团和业余演员各显身手,特色集市和水上竞技交相辉映,彩绘乌篷船别具一格,给“坐乌篷观社戏”的千年遗风赋予新的意蕴。市、区有关部门和孙端街道为第一届“水乡社戏”作出了许多艰辛的努力,鲁迅文化基金会也一直把弘扬鲁迅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作为宗旨。作为孙端的一个居民,我愿将我的余生献给故乡,与大家一起打造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
天上一个月亮,水中一片希望,舞台搭在水中央,水上社戏正开场。让我们在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征途中,把社戏唱得更加红火、更加响亮!
作者系鲁迅孙子、鲁迅文化基金会会长,本文是作者11月6日在“水乡社戏”大汇演上的致辞。 都说学生有三怕:一怕周树人,二怕文言文,三怕写作文,这确实是语文学习道路上的“三座大山”。尤其是鲁迅先生的文章,虽然能读懂文章的表面意思,却始终没有办法理解语文老师所说的“内涵深刻,寓意深远”究竟是什么。
从学校出来走进社会后再重新阅读鲁迅先生的作品,你会不会有一些不一样的理解和感悟呢?本期给大家盘点一下鲁迅先生的10部最具代表性的作品,有时间可以拿来读读,相信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01《呐喊》
作者: 鲁迅
豆瓣评分:9.0
内容简介:
《呐喊》是鲁迅1918-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收有《狂人日记》、《孔乙己》、《药》、《明天》、《一件小事》、《头发的故事》等14篇作品。当时正值五四革命精神高扬时期。作者创作小说意在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
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02《彷徨》
作者: 鲁迅
豆瓣评分:9.1
内容简介:
《彷徨》鲁迅先生写作于“五·四”运动后新文化阵营分化的时期。原来参加过新文化运动的人,“有的退隐,有的高升,有的前进”,鲁迅当时像布不成阵的游勇那样“孤独”和 “彷徨”。《彷徨》表现了他在这一时期在革命征途上探索的心情。
03《故事新编》
作者: 鲁迅
豆瓣评分:9.4
内容简介:
《故事新编》是鲁迅的一部短篇小说集,收录了鲁迅在1922年~1935年间创作的短篇小说八篇。这八篇小说分别是:《补天》、《奔月》、《理水》、《采薇》、《铸剑》、《出关》、《非攻》、《起死》。外加一篇《序言》。此书主要以神话为题材,多数是在“博考文献”的基础上,“取一点因由,随意点染。”
04《朝花夕拾》
作者: 鲁迅
豆瓣评分:8.9
内容简介: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现代文学家鲁迅的散文集,收录鲁迅于1926年创作的10篇回忆性散文。此文集作为“回忆的记事”,多侧面地反映了作者鲁迅青少年时期的生活,形象地反映了他的性格和志趣的形成经过。
前七篇反映他童年时代在绍兴的家庭和私塾中的生活情景,后三篇叙述他从家乡到南京,又到日本留学,然后回国教书的经历;揭露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种种丑恶的不合理现象,同时反映了有抱负的青年知识分子在旧中国茫茫黑夜中,不畏艰险,寻找光明的困难历程,以及抒发了作者对往日亲友、师长的怀念之情。
05《野草》
作者: 鲁迅
豆瓣评分:9.4
内容简介:
鲁迅写作《野草》时,适值“五四”退潮,正如作者在《〈自选集〉自序》〔《南腔北调集》〕中所说:“后来《新青年》的团体散掉了,有的高升,有的退隐,有的前进,我又经验了一回同一战阵中的伙伴还是会这么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有了小感触,就写些短文,夸大点说,就是散文诗,以后印成一本,谓之《野草》。”编成本书的时候,如《题辞》篇末所记,正在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清党的稍后。
06 《坟》
作者: 鲁迅
豆瓣评分:9.6
内容简介:
《坟》是鲁迅的一部杂文集,包括《论雷峰塔的倒掉》《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娜拉走后怎样》《论“他妈的!”》《文化偏至论》《从胡须说到牙齿》《寡妇主义》等二十四篇。这些杂文写于1907年到1925年间,在这些杂文中,鲁迅突出地运用史笔,生动形象地引据事实,表达自己的是非爱憎,指陈时弊,论证古今,显现他不屈不挠与旧势力战斗到底的革命形象。
07《热风》
作者: 鲁迅
豆瓣评分:9.2
内容简介:
《热风》收作者1918年至1924年所作杂文四十一篇。1925年11月由北京北新书局出版。作者生前共印行十版次。鲁迅在《新青年》的《随感录》中做些短评,还在这前一年,因为所评论的多是小问题,所以无可道,原因也大都忘却了。
但就现在的文字看起来,除几条泛论之外,有的是对于扶乩,静坐,打拳而发的;有的是对于所谓“保存国粹”而发的;有的是对于那时旧官僚的以经验自豪而发的;有的是对于上海《时报》的讽刺画而发的。记得当时的《新青年》是正在四面受敌之中,鲁迅所对付的不过一小部分。
08《华盖集》
作者: 鲁迅
豆瓣评分:9.1
内容简介:
《华盖集》的内容包括:通讯论辩的魂灵,牺牲谟,战士和苍蝇,夏三虫,忽然想到(五至六),杂感,北京通信,导师,长城,忽然想到(七至九),“碰壁”之后,并非闲话,我的“籍”和“系”,咬文嚼字(三)等内容。
《华盖集》与封建主义和洋奴买办文化思想作斗争,锋芒所指已从广泛的社会批评转到激烈的政治斗争。“我早就很希望中国的青年站出来,对于中国的社会、文明,就毫无忌惮加以批评……”《华盖集》语言凝炼精悍,勾画典型形象、讽刺深刻而精辟。
09《而已集》
作者: 鲁迅
豆瓣评分:9.2
内容简介:
《而已集》是1927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杂文集,作者是鲁迅,面对反动军阀大肆屠杀革命党人和进步人士,鲁迅先生既愤恨,又无能为力,“这半年我又看见了许多血和许多泪,然而我只有杂感而已。泪揩了,血消了,屠伯们逍遥复逍遥,用钢刀的,用软刀的。而我只有‘杂感’而已。连‘杂感’也被‘放进了应该去的地方’时,我于是只有‘而已’而已。”
10《中国小说史略》
作者: 鲁迅
豆瓣评分: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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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说史略》为鲁迅先生编撰的中国第一部小说史专著。《中国小说史略》共有二十八篇,叙述中国古代小说发生、发展、演变过程,始于神话与传说,迄于清末谴责小说。还全面辑录了鲁迅先生关于古代小说研究的文字,按写作年代先后排列,包括序言、通信等,从中可以了解他对古代小说之研究的演变过程。
《中国小说史略》率先把小说作为一门专门的学问加以系统的研究,开创了中国古代文学研究的新领域,建立了中国小说史的独立体系,为中国小说史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鲁迅先生作了大量的史料勾稽、考证工作,并据此作了许多精当卓越、言简意赅的评论。 都说“少年不懂鲁迅,读懂已中年”,因此中年人还是要去读一下鲁迅的,重新读一遍会有不同的感受。
如果不想将全部的《故事新编》读完,可以阅读一下我的阅读笔记,也会对这本书有一个简单的认知。
以下是我读《故事新编》的读书笔记,每一个故事都做了简单的阐述,以及自己的一些想法。
由于对近代和当代文学作品阅读的缺失,我在《30年来除了课本学习,从未读过近代名家作品,人到中年突然悔悟》这篇文章里说,要开始进行经典文学作品的阅读,我是从自己的爱好出发的,我比较喜欢神话传说一类的故事,连山海经都要看好几个版本的研究版本,所以我从《故事新编》这本短篇小说集开始阅读。
作者在开篇序言里说,这本集子的编纂是经过了13年的历程的,第一篇就是《补天》,写于1922年冬天。
作者是极为幽默的,连调侃自己都极为轻松,他说自己从认真陷入了油滑,而他又认为自“油滑是创作的大敌”,因此也对自己很不满。
我所看到的作者的任何一张照片,都是一个极为严肃的人,但是我竟然从这短短的一句话里,就看出了作者的可爱之处,一个会调侃自己的不认真的人,调侃自己“油滑”的作者,不免就令人觉得生动起来。
他调侃批评家的创作是“灵魂的冒险”,说对方在门口旗子底下抡板斧,对于对方砍杀《呐喊》,使他感到不服气。
不知作者能否想象得到这样的词汇,我们至今都在使用吗?如果让现代的作者来写,大概是写抡板砖,不服来干。如此看来,真的极为接地气呢!即使是现在也不曾落伍的感觉,即使到今天,作者依旧是走在时代的前端呢!
这仅仅是序言罢了,就将作者活泼的一面,置于面前,不禁就心生好感,原来他是这样真实的一位作家。
说是《补天》,其实第一篇是写的女娲造人的故事,并将女娲的神态,天空大地等描写得极为富有色彩层次感。
比如写天空的变化,由粉红到血红、桃红、淡玫瑰红、肉红,而地上的绿色,则是石绿、嫩绿、到浓绿;云彩则由青白、乳白、纯白;作者在描绘这些色泽时,是与女娲的心情互相关联的,好似色彩是随着人物的心情起伏而发生变化的,周遭的景物都随着女娲的心情而发生着变幻。
这是我读第一章造人的篇章,读到的一点感悟,第一次明确地感知到写作中,色彩的变幻能如此丰富多彩。
这则故事里给我的最大感受是女娲其实不懂人类的争权夺利,只是对于人类在洪水中的样子,心生怜悯,觉得天破了一个窟窿,连她自己也受到了牵连,所以女娲奋力的捡拾柴火,奋力的烧石头补天。
不过却又有人跑来斥责她,认为她行为失德,这样满口仁义礼教的人,却做着最为无仁义的事情,因此女娲是不愿跟这类人多说什么的,这也像极了在序言中所说的那样:“这可怜的阴险,使我感到滑稽。”
这一篇《补天》一共是三个小节组成,造人、补天、死后女娲的尸身被无耻的人类占据;
作者一边赞扬着女娲大无畏努力的劳动创造的精神,一边又对出现的各种虚伪卫道士、争权夺利的政治家、胆小的投机分子等人进行了讽刺;
《补天》这一篇小故事,可以说跟我们所读到的神话故事有很大的区别,对女娲的神态、懵懂而清醒的智慧都进行了描写。
最终以女娲的死亡结束了故事,以投机分子的无耻占据和幸存道士的仙山传说作为结束,而作者也说没有找到仙山,仙山是不存在的,打破一些人的虚假幻想。
更深层次的东西,也许我们是不理解的,不过作者的一句话到底是讲述了一些东西:“没有将古人写得更死,却也许暂时还有存在的余地的罢!”
古代的文化对于今人来说,也依旧还有着一定的可取之处,这就是我对作者这句话的理解之处。
阅读会有很大收获,阅读经典的过程就是一个思考的过程,要联系前后文一起来思考看待,就像今天的考试题目:学思结合的教育方式和学习方式才是最合理可行的方式。
《故事新编》的第二篇故事是《奔月》,讲述的是后羿和嫦娥的故事,主要是45岁的后羿依旧在不断打猎,却打不到猎物,引得妻子嫦娥抱怨,飞升而去,后羿对月射箭,却无法撼动月亮,英雄沉侵于回忆往昔的一个故事。
同样是分为三个部分来讲述的,第一小节讲述嫦娥的抱怨;第二小节讲述后羿打猎,以及被逢蒙暗杀失败的事情;第三小节则是讲述后羿回到家,发现嫦娥不见了,连仙丹也不见了,他愤怒地拿射日弓,引弓射向月亮,月亮却安然无恙,后羿悲伤的回忆了和嫦娥的过往,回忆完,依旧如往常一样关心马,关心吃食。
作者在陈述中,不拘泥于古代的称呼,而是用了太太和先生的称呼,也用了许多符合当时现状的词语,甚至于还讲述了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缘故,后羿耽于处理家庭关系,被下属在外面造谣领了属于他的声誉;
不管是家庭还是事业后羿都遇见了问题,而他还没有意识到这些问题的严重性。
神话故事用颇具现代意味的表述,用现代化的称呼和形式作为;而且开篇嫦娥就抱怨每天都是一样,吃乌鸦味道的杂酱面,常年如此。
是不是想起《爱情呼叫转移》?里面丈夫抱怨妻子每天都看一样的电视剧,做一样味道的杂酱面。
可见《奔月》中后羿和妻子嫦娥的婚姻出了问题,作者将后羿回家是踟蹰的脚步、丧气的样子、害怕妻子抱怨的丈夫通过开篇时的周遭环境、主人公动作,表现的一目了然。
后羿在过往是英雄,可时代变化了,他依然还呆在自己熟悉的区域,依旧过着每日打猎的日子,哪怕是被别人占据了名誉,也依旧认为这些事是无聊的事情,不如忙着谋生的好。
甚至为了讨妻子的欢心,想要违心地说谎来表现自己勇武如当年,开篇说他对妻子嫦娥是有情的,可当嫦娥偷吃了他的仙丹,他愤怒了,他毫不犹豫的拿出弓箭射向月亮,还是分三个要害的部位,想要置人于死地的。
作者的笔下,后羿对妻子的好是建立在妻子能够安心的呆在家里,假若妻子侵犯了他的利益,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射出箭去。
当他弯弓射向月亮的时候,他失败了,以往那个能够将太阳射下来的英雄,没有撼动月亮分毫。
他知道自己老了,可想起嫦娥说:“以老人自居,是思想的堕落。”因此便坚定地认为自己还是一个战士。
即使妻子抛弃了他,他想的是再找道士要一颗仙丹,吃了去追妻子,可也想着要继续喂马,大概是想着第二天依旧去打猎吧!
作者塑造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后羿,这个英雄落幕,没有在客观世界里清醒地活着,而是沉浸在过去的辉煌中,哪怕外界已经发生了变化,依旧没有改变自己。
一边感慨着往日的风光,独自忧伤时代的变迁,一边又不去做出改变,想要遵循以往活着的方式。
嫦娥想要的是一个能够做出改变的丈夫,唾弃的是自己丈夫的不思进取,不知改变。
而嫦娥也不曾做出改变,只是取了捷径,使用了仙丹,飞升而去。
全文的点睛之笔就在于那句:“并不算老,以老人自居,是思想的堕落。”
不同的人读这些作品,总会有不同的想法,从作者的字里行间里找到想要反讽的现实,或者现实的映照,可我们终究不是作者,也无法真正了解其思想,仅仅能够从作者的字里行间去摸索,去思考。
这思考也许有诸多不明确的地方,有争议的地方,不过原本这些东西,就没有什么标准的答案,千人千样,只是阅读经典,能够让我们更好的去思考人生,去思考作者的人生,作者经历的时代,也去思考我们自己的人生罢了!
《故事新编》中的《理水》篇,有四个小节,主要讲述的是大禹的故事,但是此环境又非彼时的环境,描述的并非大禹治水这件事,而是外界对于大禹存在的讨论。
开篇作者就说大学解散、幼稚园也没地方开,百姓混沌、文化学者们都聚集在文化山,衣食都是空运,继续研究学问,但是都反对大禹,也不信世上有大禹。
文化山的人信奉“强者恒强,弱者恒弱。”他们在山上依靠着外国人的施舍,却讨论着大禹是谁?是否真实存在的问题?
读到《理水》中官员们举办的接风宴上,聚会分食由民众带回来的礼物,不免觉得这依旧是自古以来便有的风气,凡是有官员来考察,必定的做足了面子工程。
道路要整洁、人要穿的精神,提前要做好约定回答的问题等等都与作者叙述中的无作为官员一般的样子。
偶尔出现那么一个明察暗访的官员,大家就觉得是个好官,是个办实事的官员。
酒宴上必定要讲到各地的风俗习气,景观人文,才算是到过了那个地方。
之后拿来民众用心准备的礼物,用上好的精巧礼盒装着,也许还要请名人去提上几个字,显得礼物一下子就沾染了文化的气息。
然后再称赞一番民间食物的美味来,可凡是民众之家,怎么会:“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呢?
普通民众的生活也不过是简朴家常的一日三餐罢了!若是做得好看一点的,那定然是要拿去送礼,或者是家里来了什么重要的客人,才会费尽心思地做上一些精细,巧妙的东西。
毕竟是满足了基本的物质需求,才能满足精神上的赏心悦目。
满座的官员,倒是知道一个道理:我们的百姓自古都善于吃苦,以吃苦闻名于世。
不过这并非是他们愿意,而是自古以来若是不吃苦,就无法从土地里获得粮食,若是不吃苦,便更加的无指望。
一群自私自利的文化人,兀自享受着出卖灵魂得来的物质,也兀自保护着自己的利益,自认为自己是文化的命脉,是文化的灵魂。
《理水》虽说是对大禹行为的赞赏,但也更多地反应了文化山上学者,和一些不作为的官员,一遇到事情就觉得理应保护好文化学者,官员们去视察也是走走场面。
回来后募捐一下,体现出一丁点爱民的思想来。
可真正做实事的人,是会受到一定的为难的,怕他打破规矩,也怕他做出成绩来。
可是后来也总是那些不声不响做事的人,才会赢得尊重。我是席瑞,跟大家分享,网络小说,自媒体运营写作、个人成长等经验技巧
《故事新编》的《铸剑》篇,是一个比较感人的故事,古人总是有着一种情怀精神,能够为第一次遇见的人,情投意合,志向一样的人,付出一切,甚至不惜自己的生命。
16岁刚成年的小伙子眉间尺,母亲在他16岁生日的前夜,告诉他父亲去世的原因,也把仇恨告诉了他。
父亲希望他能够拿着当初铸的雄剑,将杀害了父亲的凶手——国王杀死。
当初父亲成功的铸剑,可却成了祭剑的第一个剑下魂,为了避免亡魂报复,国王还将父亲的尸首和身体分别埋在不同的地方。
但父亲早已预想到结果,因此在家里藏了一把剑,等待着将来能够有儿子为他复仇。
可眉间尺的性格太过于优柔寡断,因此第一次刺杀国王,他就失败了。
不过他遇见了知音——宴之敖,他是一个善于杀人的侠士,仅仅因为眉间尺毫不犹豫的信任。
宴之敖就赴汤蹈火,果真带着眉间尺的头颅去杀死国王,甚至在杀死国王后,也自绝于鼎,国王,眉间尺,宴之敖三个人的头颅就都在巨大的鼎中,分不清谁是谁了。
作者写出这样一个故事,充满了侠士之气,仅仅因为一个志向,便能够毫不犹豫的信任,这种侠士精神是可贵的。
想要歌颂的正是这种精神,感君之信任,便义无反顾的去完成承诺。
越是乱世越是有志向坚定,内心纯粹的志士,他们勇于承担责任,重信重义。
《出关》
《故事新编》里的第7篇故事《出关》,讲述了老子和孔子在思想上发生了碰撞以及理论相争,而后老子败退,出关时写下《道德经》的故事。
老子和孔子在思想碰撞上,所打的哑谜,我是没有读懂的,大概是意思是说老子觉得孔子想要拜访诸国,教导国王采纳儒家思想的意见,这种出世的思想,跟老子的思想相悖离。
以后是没有老子思想的地位了,此后孔子不会再称呼他为老师,所以老子需要避让孔子的光芒。
作者想要批判的是老子“消极无为”的思想,所以重点讲述了老子的退避,讲述了老子写下《道德经》后,被世人所误解,普通人听不懂的现实。
故事里有意思的地方在于,老子给函谷关的众人讲述了自己的道,不过众人都听得昏昏欲睡。
这种空谈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对于普通人来说也许比不上到底给老子几个饽饽合适?
也比不上一个文化人来到这里后,留下的墨宝到底是值多少钱?
当老子离开后,众人又觉得倘若是他遇到了风沙,而选择回到城内,就要给他降低待遇。
我没有读懂孔老相争的含义,却是从中看到了众生百态,以及民众的普世智慧。
如果说文人之间,还会相互尊重,那么对于普通人来说:文人所能带来的也就是利益了,若没有什么价值,比如书稿子没有人读得懂,名气不够大,或者名气过时,都会直接的被拉下神坛。
跟《采薇》一样的道理,这一篇的故事也极具讽刺意义,对于普通人来说也许这些文化者的傲骨,尚且不如他们的生存现状更令他们在意。
可文化者所拥有的脊梁又让后世的人多了钦佩,文人的傲骨就是一种文化的傲骨,文人是脊梁,而文人的教化务必是要仅仅的贴着普通民众的生活。
不同的故事,不同的人会读出不同的意味来,每一次我读出来的都是“小民的智慧”,这种愚昧里带着一点自私,也带着本能的趋利避害的小民智慧。
我想作者是想要讽刺这种小民智慧的,但对于文人或者说文化人来说,单纯的避世或者是带着执拗的坚持,对于普通民众是没有意义的。
最后:教化的意义在哪里?思想的意义又在哪里?如果这种思想不能够让更多的人有所启发,只是对少部分人有利,那么是否该引起警示?
作者说:
《故事新编》还有最后一个故事就读完了,用了六天的时间,其实把目标定小一点,每天完成一丁点,慢慢就会发现自己做完许多。
最近我给自己的压力比较小,就更加从容的做事,反而觉得是一种乐趣。
若是定下的任务重,其实很多时候无法完成,反而容易焦虑。
所以凡事量力而行,目标定的小一点,多给自己点时间去做一点小事,直到我们习惯了强度后,再逐渐增加。 增加的部分就会特别有成就感,也会促进我们更多的去做事,形成良性循环。 故事新编阅读完成后,我会开始阅读《呐喊》,有想要一起阅读的,可以在评论区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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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穿着破旧的衣服,在路上艰难地行走,走到宋国,看到了积弱的宋国,街道破旧,人民贫弱,而且宋国的民众好似已经麻木了一般,无衣无食的苟活。
墨子的学生在宋国的街道上,大声地激励着民众,宣讲民心的重要性,发表一些慷慨激昂的空论,却为官不为民做主,墨子劝说他少做一些这样的空论。
墨子的学生管黔敖,亲自上手,费力地建设着破旧的城墙,可却募不到任何物资;
墨子的学生禽滑釐,忙着打造武器,观察地形,想让宋国在这场战事里能够存活下来;
做事的人好似都是墨家的学生,而普通的民众只是麻木着;这也是当时作者所处时代民众的普遍特质。
墨子去楚国找公输班,因为公输班正在造云梯想要攻宋。
看到楚国的街道宽阔而整齐,民众也活泼精悍,还有歌唱表演,引得民众争相奔走,欢庆非常。
墨子语言不通,好不容易问到路,找到公孙班的家里,却因为穿着破烂被拦在门外,幸亏多年墨家钜子的威慑力还在,让守门人终归是通报了。
两人见面后,墨子请求见楚王,劝说楚王放弃攻宋。
在楚王的大殿上,公输班和墨子用皮带和木片演绎了攻守之战,公输班想要杀掉墨子,以期能够不攻而败,被墨子拆穿。
墨子告诉楚王,他的三百弟子门人已经在宋国准备好,应对楚国的进攻,最终墨子说服了楚王,停止了攻宋。
墨子想要拿自己的学说给楚王看,公输班却告诉他:“你那套劳形苦心,扶危济急的理论,用于君王是不合适的。”
两个人就各自的所学进行了一番辩论,公输班拿了一些玩具给墨子看,墨子总认为技巧的东西、不利于民众的使用的东西就是不好的。
等回去宋国的路上,墨子更加的落魄了,连行李和衣物都被拿去了,还被拿着兵器的巡城士兵赶走,淋了一场雨,病了一场。
在这整个故事里,都是在讲述着墨子苦行憎恶的生活作风,以及墨子的一些理论:
第一,多做义事;即使是上位者也要扶危济急,懂得所食所用,无不是来自于民众。 第二,要多做对民有益的事情。
作者的笔下刻画了一个埋头苦干、不在乎自己得失利益,墨子忘我、无畏的精神,反对侵略战争的形象都跃然于纸上。
这则故事也是根据史记中的《墨子·公输》改编而成,不过这样一个急匆匆行路的人,一直在不断的奔走,像极了作者当时所在的年代,也有这样一批人不断的奔走着。
整个故事里,墨子都没有停下来,始终处于奔走之中,哪怕鞋子坏了,衣服旧了,依旧在不曾停止。
作者说:“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当作何这样表述时,他脑子里所想到的历史上第一个埋头苦干的人,也许就是这位墨子。
在这八个故事中,最让人感动的就是非攻里的奔走,采薇里的坚持,铸剑里的信任,这是最令人感动的故事。
相比起其他几个故事中的辛辣讽刺,作者在这三个故事中更加地倾向于传递这种骨子里的精神特质。
《起死》
《起死》的写作手法是剧本的形式,讲述了庄子和一个骷髅的对话。
庄子经过一大片荒地的时候,觉得口渴了,遇见一个海子,喝完水后心情正好,就遇见了一个骷髅。
庄子就问:“你是怎么成了这个模样呢?”并做了一些猜想。
内心想着这里离楚国不远,就向着大司命祈祷,给这骷髅生肉复形,跟他聊聊天,再让他重回家乡。
没想到一阵阴风过后,许多各种各样的鬼魂就出现在了庄子面前,都责怪庄子多管闲事,死了天地就是春秋,没有主人,过得别提多轻松。
可庄子不这样认为,跟鬼魂起了争执,遂呼唤来大司命,将鬼魂吓退。
跟司命进行了一番对话。司命遂将死去的骷髅复活成活着时的模样来。没成想复活的人到是不知道自己已经死去,还惦念着衣服。
却不想,他是纣王时期的人了。此时却不知道自己复活的事情,只是看到自己没有衣服,就觉得一定是庄子拿了他的衣服,因此跟庄子厮缠起来。
无奈之下,庄子想要大司命将这鬼魂变成原来的样子,却没有得到回应。
被厮缠的没有办法,庄子只好吹响了警哨,巡逻的士兵也以为庄子拿了人家的衣服,要庄子还给人家。
直到庄子亮出身份,巡士才作罢!最终庄子走了,这复活的汉子又纠缠巡士,巡士也吹响了警哨。阅读感悟:
复活的壮汉杨大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也不知自己因何而复活?作者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不知生,焉知死?”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尚未知道生,如何能知道死;欲知死后的状况,应当先知生前的状况。
因此被复活的杨大就反复地强调着自己的生存问题,现实问题,可庄子却一直在凸显着自己的思想,将这种知识分子的思考置于现实的生活中,越是思想强大,就越显得对处事能力的不足。
人是有基本羞耻感的,所以杨大复活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纠结于自己没有衣服穿,想要庄子将衣服还给他。
这种思想和现实之间的反差,就造成了戏剧性的轮回,即使是庄子走了,依旧在纠结于自己的衣服。 而复活的汉子,也不接受现实,依旧活在死前的世界里,没有思想,被庄子称其为彻底的利己主义者,是普通庸碌众人中的一员。
《起死》的情节设置和文体风格很有意思。
小说的形式接近于戏剧体,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庄子遇髑髅,为复生髑髅而分别与鬼魂、司命大神论辩”; 第二部分是“庄子与起死回生的汉子论辩”; 第三部分是“巡士为庄子解围,继而汉子与巡士纠缠不休”。
庄子奈何不了复活的杨大,反而靠隐士局长手下的巡士才脱离被杨大纠缠的困境。《起死》中的庄子还很有科学精神。
他要复活髑髅,与其说是出于可怜和善意,倒不如说是好奇,要“和他谈谈闲天”。 因此,杨大复活之后,庄子要考究他是什么时候的人,因何而死。
庄子追问杨大活着时候的故事,终于判定他死于纣王时候。 他接着“研究”杨大的死因,追问杨大“怎么睡着的”,终于判定他是遭了强盗的闷棍。
庄子的推理看起来无懈可击,他的推理逻辑很有“求真”的科学精神。 然而,面对杨大赤条条一个光棍汉子的现实困境,庄子却毫不同情,连小衫也不肯借。
巡士对庄子的认同或许大部分出于“势利心”:庄子是漆园吏,跟楚王这样的王侯交往。不过,对于巡士来说更重要的是,自己的局长对庄子十分佩服。局长当然和巡士一样势利。
在《起死》中,作者把重点放在了描绘庄子大讲“齐物论”的“道理”上:他与鬼魂辩论,讲的是“活就是死,死就是活”的道理;
他与司命辩论,讲的是“究竟是庄周做梦变了蝴蝶还是蝴蝶做梦变了庄周”的道理;
他与杨大辩论,讲的是“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的道理。的确,面对现实(杨大),庄子的道理是行不通的,杨大不听“哲理”,只认衣服包裹雨伞。
我是席瑞,一个85后写作者,网络小说作者,分享小说写作、自媒体运营、个人成长相关,记得点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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