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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重庆市南川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重庆市南川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3、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版)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7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和毕业成绩单。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教育学类专业报名考生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毕业证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应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2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①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②具有教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③获省(市)级以上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二等奖以上或区县级以上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一等奖以上;④获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⑤获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附件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考生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一览表》(附件1)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条件。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南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9:00时至12月17日9:00时。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规格:140×180像素,照片要求为jpg格式,30kb以下)。

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前,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12月17日12:00时前进行照片修改,重新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二)网上缴费。考生须在2023年12月17日17: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完成报考的人员应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费。

(四)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并成功缴费的人员,于2024年1月3日9:00时至1月6日10:30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综合知识测试,分值为100分,时长90分钟。主要测查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占比30%,学科知识占比70%。

2.笔试时间暂定2024年1月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

3.笔试后进入面试的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根据具备资格人数逐一下调至2:1,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考生报名信息表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详见附件5),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应试人员面试须知》,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南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额,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南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三)面试。

面试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和南川区教委共同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公布。

本次面试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为试讲,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试讲根据报考学科,按指定教学内容,现场备课3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分值为100分,时间10分钟;结构化面试采取问答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分值为100分,时间10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签字。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进入面试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明确。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面试各科(试讲及结构化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或均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内的“部门街镇-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招聘录用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南川区服务满3年(其中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2年)方能向区外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规范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网上发布的相关通知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等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考务咨询电话:023-81110585(区教委);023-71420469(区人力社保局)。

(四)本公告由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川区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1.重庆市南川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

5.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6.工作经历证明

7.诚信应聘承诺书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重庆籍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重庆籍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须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nc.gov.cn/)公示公告栏目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与线下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考人员上传相关材料到371409849@qq.com进行报名,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点至2023年5月25日下午5点,所有线上报名人员均需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

    (二)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28日上午9:00—12:00。

    (三)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西南大学第八教学楼。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详见附件4,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请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笔试。

    笔试为专业科目:《教育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

    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南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可进一步放宽比例开考。

    (3)笔试成绩于笔试当天在南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rlsbj/zwgk_53795/)进行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5月28日(详见准考证)。

    2.面试地点:西南大学第八教学楼(详见准考证)。

    3.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以讲课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10分钟,讲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学段专业知识,分值100分。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4.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结构化面试成绩×25%。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nc.gov.cn/)公示公告栏目进行公布。

    六、签订协议

    根据拟招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约人选。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最终签约对象。考试考核当天,拟聘用人选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考试考核时间等原因造成签订就业协议书时间有变动的,以现场通知为准),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

    七、体检和考察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毕业后持当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部门发给的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于2023年7月31日当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重庆市南川区教委人事科报到(重庆市南川区新华路5号),并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拟聘用人员,视同自动放弃,并应履行违约责任。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其缺额不予递补。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南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小组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nc.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南川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低于6年,期间不得向系统外、区外流动,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提出流动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须按公费师范生协议执行。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南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nc.gov.cn/)公示公告栏目”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咨询电话:南川区人力社保局(023-71420469);南川区教委(023-81110585)。

    (三)本公告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南川区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重庆市南川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5.南川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考核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区教委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区教委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3.教育系统人事招聘相关政策及信息;教师资格注册相关信息。

4.教育系统规划、建设相关事项。

5.区教委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教育系统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及信息(含学生资助政策)。

7.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考试相关政策及信息;高中招生考试相关政策及信息;课后服务管理办法;特殊类型招生计划及拟录取人员。

8.幼儿园等级复核结果;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结果;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

9.办理行政许可或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结果;民办学校审验结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10.教育系统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及其依据、标准。

11.突发公共事件(安全、卫生)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2.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学校艺术工作年度报告。

13.各类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

14.区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渠道。

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有如下2个:

(1)重庆市南川区教委网站http://www.cqnc.gov.cn/qzfbm_197/jw/。

(2)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填写《重庆市南川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尽量采取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申请表可以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或到区教委办公室领取。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2种途径递交申请表:

1.当面提交。地址: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新华路5号4楼教委办公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3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邮政寄递。收件人: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收件地址: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新华路5号4楼教委办公室;邮政编码:408499。通过邮政寄递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注意事项。

1.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一般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

2.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其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本机关其他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

办公地址: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新华路5号4楼教委办公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3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3-81110580; 023-81110582(传真)。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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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wisdombay.com.cn/post/7128.html发布于:2025-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