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2021四川成都市都江堰市招聘(含定招)事业单位人员28人公告订阅+进入阅读模式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2021四川成都市都江堰市招聘(含定招)事业单位人员28人公告订阅+进入阅读模式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2021四川成都市都江堰市招聘(含定招)事业单位人员28人公告订阅+进入阅读模式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本文导读目录:
1、2022年成都都江堰市面向社会招聘(含定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2021四川成都市都江堰市招聘(含定招)事业单位人员28人公告订阅+进入阅读模式
3、2023年四川攀枝花市盐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人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2年08月26日讯: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都江堰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名(含定招16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应聘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要求且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具有本人人事管理权限部门书面同意。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2年9月1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2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三、部分岗位的应聘资格条件 志愿者定招岗位,一是面向都江堰市2020年招募(续签)且于202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优秀)的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计划“一村(社区)一大”志愿者招聘;二是面向都江堰市2020年招募(续签)且于2022年服务期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优秀)的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聘。 志愿者定招岗位的应聘人员,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加分、定向招录(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在原件校验时须提供原件校验公告要求提供的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将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9月1日—9月7日) 1.网上报名:2022年9月1日09:00至9月7日17:00。 2.资格审查:2022年9月1日09:00至9月8日17:00。 3.网上缴费:2022年9月1日09:00至9月9日17:00。 4.准考证打印:2022年9月21日至9月23日。 5.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9月24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hrss.chengdu.gov.cn:8443/netpage/index.do)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附件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1—2个工作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2年9月13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以及其他资格条件,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 公共行业类岗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卫生医务类岗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基础知识》。 3.成绩计算: 公共行业类岗位: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性加分 卫生医务类岗位: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医学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性加分 4.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 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确属急需紧缺专业、特殊岗位或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条件的,经都江堰市人社局同意后,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岗位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22年9月13日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2年9月24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原支付账号。 5.政策性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4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向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联系电话:028-89741026)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加分: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服务协议、服务证书(无法出具服务期满证书的需提供服务所在区(市)县具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考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笔试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7.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8.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原件校验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原件校验。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要求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原件校验时须本人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交验应聘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具有本人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如系报考志愿者定招岗位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出具服务期满证书的须提供都江堰市人社局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证明材料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4.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划定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线的方式报经都江堰市人社局同意后组织面试。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总成绩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因总成绩相同,造成名次并列,无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如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均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都江堰市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依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如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均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进入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察,依次递补原则同上。 八、公示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志愿者定招岗位拟聘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的工作岗位,由都江堰市委、市政府按照全市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结合拟聘用人员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单位),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志愿者定招岗位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其余岗位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3年,在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本市。 九、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028)89741026 都江堰市人社局(028)89741027 监督电话: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28)61929141 十、特别提示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都江堰市人社局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都江堰市人社局和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无关,特此提醒。 附件:1.2022年都江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定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公共行业类) 2.2022年都江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卫生医务类)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6日 4.确认缴费。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1年10月13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受理申请免缴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都江堰市人社局同意后可放宽至1:2。岗位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21年9月18日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1年10月16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原支付账号。 5.政策性加分 经组织选派服务、服役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5日)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四川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以及参加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的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报名及缴费成功后至 2021年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的工作日内由报考人员本人向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联系电话:028-89741026)递交下列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加分(已按规定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出具服务期满证书的需提供服务所在区(市)县具有大学生志愿者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证明材料、考核材料、服务协议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伍(复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取得《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明)一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考志愿者定招岗位的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4)建议申请加分人员在递交加分材料前,主动电话对接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明确相关材料要求及内容。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6.笔试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7.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5天内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8.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校验(资格复审) 1.原件校验通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按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原件校验名单、时间、地点及要求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原件校验时须本人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交验招聘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报考志愿者定招岗位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出具服务期满证书的须提供都江堰市人社局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证明材料、考核材料、服务协议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具有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3.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4.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为1∶2,按比例笔试折合成绩最后一名若出现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或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式报经都江堰市人社局同意后组织面试。 5.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总成绩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如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均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依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如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均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及《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 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察,依次递补原则同上。 九、公示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志愿者定招岗位拟聘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的工作岗位,由市委、市政府按照全市各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结合拟聘用人员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单位),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志愿者定招岗位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其余岗位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3年,在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本市。 十、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28)61929141 咨询电话: 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 (028)89741026 十一、特别提示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都江堰市人社局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都江堰市人社局和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点击下载>>> 2021年都江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021年都江堰市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9日 原标题:2021年都江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定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c136431/2021-08/06/content_60661a2a0454465c9111ae3f492a2807.shtml 2023年攀枝花市盐边县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盐边县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5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盐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anbian.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2023年攀枝花市盐边县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往届毕业生。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因受特殊因素影响延迟发证的,以该生就读学校官方发布的领取毕业证时间为准),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2024年应届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等手续; 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报考者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一致。如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经审核通过后可报考: ①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由报考者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 ②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 一致的(报考者须提供国内相关高校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 ③报考者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8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免收报名费。 请报考人员登录智考中国报名信息系统(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455),选择相关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其他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8时至1月12日18时。 特别提示: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时考生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考核测评及考核测评结果的使用,由本人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如系机关事业单位非试用期内或服务期已满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材料。 (二)资格审查和考核测评 1.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用人单位通过智考中国报名信息系统(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455)对网络报考人员报考的相应岗位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3日18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经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可降低至2:1,降低后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程序调减或取消相应岗位。 4.考核测评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文字水平、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以及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等多个方面。考核测评方式、时间、地点及领取考核测评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招聘岗位形成竞争的,按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核成绩相同的岗位,由组织(人社)部门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意向人选的考核成绩不低于80分。 考核结束后,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在政府部门网站上公示相应岗位考核人员成绩及排名,公示时间3天。 (三)体检 通过考核测评等额确定的意向人选,统一组织到中共盐边县委组织部、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或体检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额,由组织(人社)部门研究确定是否递补人员。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生活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对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表现、评价较差,心理偏激以及严重精神疾病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中取消聘用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组织(人社)部门研究确定是否递补人员。 (五)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核查清楚后视结果决定是否聘用。因上述原因或公示期间、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由中共盐边县委组织部、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2.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3.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4.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5.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通过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须在盐边县服务满5周年方可流(调)动到县外其他单位。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盐边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招聘工作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四、特别提示 请报考者确保通信信息准确、通信畅通,通信信息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相关信息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 盐边县纪委监委 0812—8657444 咨询电话: 中共盐边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0812—8655194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2—5250100 附件:2023年攀枝花市盐边县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中共盐边县委组织部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2021四川成都市都江堰市招聘(含定招)事业单位人员28人公告订阅+进入阅读模式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2021四川成都市都江堰市招聘(含定招)事业单位人员28人公告订阅+进入阅读模式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谁是谁的谁,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原文地址:http://www.wisdombay.com.cn/post/7092.html发布于:2025-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