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黑龙江省卫生人才考试网:https://www.21wecan.com

3、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根据《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等文件精神,省卫生健康委、省红十字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卫生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中心。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为省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评价与监管,以及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监管等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为省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全省内外资贷赠款项目提供前期设计论证、预算评估,及项目实施的监测、指导与绩效考评等相关技术服务;承担项目资金监管信息化建设以及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建设等工作;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鉴定工作;为全省医学科技学术交流活动提供服务;为卫生健康行业各类全国性考试提供技术服务。   (二)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与信息中心。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省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中心主要承担的工作:为全省卫生健康领域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统计以及基础信息库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为全省卫生健康部门网络信息化与办公自动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承担卫生健康政策法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承担卫生健康音像资料、文图宣传品的制作、发放工作。   (三)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研究工作,承担与国民健康相关的公共卫生政策研究工作,为国家和我省制定卫生健康政策法规提供科学依据;承担卫生事业管理理论与方法学研究工作;承担国家和我省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交办的期刊杂志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   (四)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开展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口腔保健、眼保健、生殖健康等保健服务,并对部分妇产科、儿科、内科、口腔科及眼科等疾病提供诊疗服务,是黑龙江省妇幼保健技术指导中心。   (五)黑龙江省红十字会合署办公事业单位。黑龙江省红十字会合署办公事业单位为黑龙江省红十字备灾救护中心、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黑龙江省管理中心、黑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等3家单位合署办公机构,隶属于黑龙江省红十字会,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负责开展人道动员、经常性筹资、人道项目实施及款物募捐接收、储备、发放,以及救护培训工作;向社会征集志愿捐献者和管理志愿捐献者的HLA(人类白细胞抗原)分型资料,以及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组织、动员;参与人体器官、遗体及眼角膜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救助激励、缅怀纪念及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2020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和《黑龙江省红十字会2020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三)2020年7月前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部分岗位放宽至大专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加分条件的,可以享受加分政策。   (七)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八)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和《黑龙江省红十字会2020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级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2.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20年8月26日-9月13日登录hljzp.mvwchina.com招聘网站,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考生于2020年9月14日-9月18日,携带已打印的报名表一份(另带4张近期2寸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或派遣证、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同时,现场签定《诚信承诺书》。   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中心   哈尔滨市香坊区农场街31号   9月14日-9月18日   王 欢 周 同   0451-53638479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与信息中心   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12号   9月14日-9月18日   杨 阳   13674667455 0451-87257146 0451-87257122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   哈尔滨市香坊区农场街31号   9月14日-9月18日   纪宝辉 包璐璐   0451-87253006 13603688557 0451-87253007 18645041363   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   哈尔滨市道外区承德街253一3号   9月14日-9月18日   付丽   0451-82767732 13946026416   黑龙江省红十字会直属事业单位   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33号   9月14日-9月18日   李建华   0451-82766631 13796113005   3.根据《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政策的通知》(黑价联[2017]51号)规定,招聘单位可向笔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收取笔试费45元/人。审核通过考生笔试费缴费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农场街31号,黑龙江省卫生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中心,联系电话:0451-87907511。   4.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20年9月19日-9月27日期间,登录hljzp.mvwchina.com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并同时携带身份证和考试缴费收据参加笔试。   5.注意事项:   (1)考生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报考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其中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现场确认的重要凭证,请认真记录保存。   (3)考生上传的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近期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   (5)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6)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考生原则上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   (8)具有高级职称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应聘人员均免笔试(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全日制硕士及以下学历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   (9)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致电技术咨询电话:18510307852。   (二)考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采取纸质方式进行,由岗位相关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组成一份相应岗位综合试卷。考试日期为2020年10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前,请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和特殊补助统计名册”进行加分确认。   3.考生可于2020年10月19日-10月25日通过报名网站hljzp.mvwchina.com查询本人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   4.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具有高级职称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应聘人员不占比例限制全部进入面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或委托其他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面试方案报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   (3)面试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所在单位(人才服务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和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4)根据《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政策的通知》(黑价联[2017]51号)规定,面试不向考生收取费用,面试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环节全程录像。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6.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对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空缺名额,经认定后,分岗位、按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中共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中共黑龙江省红十字会党组审核,并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黑龙江省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五、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政策咨询电话:0451-85971018 0451-85971115(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特此公告。   附件:   1.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黑龙江省红十字会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  黑龙江省卫生人才考试网的官方报名网址是:https://www.21wecan.com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成立于1990年,隶属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主要负责黑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执业、从业资格)考试及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近50项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据悉2021年报考条件暂未公布,请考生先参考2020年报名条件,详情如下(以下供参考,具体以各地区报名通知为准)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注:部分地区报名条件可能会略有不同,具体以当地卫生局公布内容为准。)   一、临床医学专业(对应考试:主治医师)   (一)初级:   根据462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二)中级:   1、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对应考试:药学考试、中药学考试、检验技师考试)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初级士)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初级师)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20年12月31日。(如:报考2020年考试工作年限截止时间则为2020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药学、护理和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报名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20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4、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5、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   7、《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来学网小编第一时间提供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成绩查询等考试资讯,欢迎关注来学网!!!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各位小伙伴必须经过努力奋斗,方能梦想成真。来学网小编为了实现百万考生的梦想,也在一直努力着。想要及时获取考试信息,精彩试题。点击这里看看吧>>>   来学网——未来,因学而变   【来学网宝典】   手机版APP>>速戳   电脑版>>速戳  问:如何邮寄证书?   答:答:证书邮寄本着自愿的原则,自愿选择邮寄的考生,搜索添加微信公众号:GDEMS11183(邮政速递便民通),点击“E便民”,选择“职业资格证书”即可办理证书邮寄业务(证书邮寄送达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签收)。   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报考问答   答: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问答 1.什么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答: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2.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的范围是什么?答:这次试点的范围是2019年下半年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包括以下考试: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测绘师、一级建造师、出版(初级、中级)、注册城乡规划师、勘察设计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经济(初级、中级)、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下半年)。3.考试组织机构会告知哪些内容?答:包括报考人员按规定应履行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报考条件、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4.报考人员需要承诺哪些事项?答:包括报考人员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5.报考人员怎么签署《报考承诺书》?答:报考人员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时,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6.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如何报名?答: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按照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名相关事项。7.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用户注册有什么变化?答: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8.己注册的报考人员还需要重新注册吗?答:实行告知承诺制后,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9.注册时出现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无法核验”情况会不会影响报名?答:系统显示核验结果即表明在线核验已完成。出现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无法核验”情况不会影响报名,报名时上述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事项(包括人工核查)。10.用户注册的具体步骤是什么?答:(1)报考人员点击“注册”按钮后,进入报名协议界面,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确认接受报名协议。(2)报考人员阅读注册须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录入界面,报考人员按照右侧显示录入说明进行数据录入,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输入考生身份、学历、学位信息,验证无误后完成注册信息录入。(3)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写的身份信息、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11.注册用户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答:(1)网上报名系统不允许相同身份证号和姓名多次注册。请务必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2)用户信息将与手机号码绑定,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绑定一个注册用户。(3)姓名之间不得有空格,如遇生僻字,点击姓名输入框右侧的如何输入生僻字链接,参考相关方法输入生僻字。(4)密码采用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结合方式,长度不少于8位。(5)身份证号、姓名、邮箱和手机号码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需要联系报考人员时,考试组织机构将会通过适当方式与您联系。(6)至少录入一条学历信息才能注册成功。12.注册成功后怎么上传照片?答:报考人员完成注册后须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报考人员照片,在上传照片前,须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当地人事考试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所需照片进行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处理后保存照片文件,将该照片文件上传即可。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确保照片清晰。照片审核工具操作方法详见工具压缩包中的readme.doc文件。13.报名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答:(1)选择考试、报名地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所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选择省(市)后,提示栏中将显示报考人员姓名、报考考试名称、报考地区、缴费方式和咨询电话。注意: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2)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3)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依次选择考试所在地(市)、核查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系统显示所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科目名称,前面带“√”标识的代表已选择的报考科目(成绩有效期为一年的无需手工选择)。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及学位信息自动调用用户注册信息,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录项,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保存”按钮。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所学专业及年限等报考条件进行在线核验,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报考人员进行相应的操作。 注意: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在录入或修改报名信息时,如报考人员在成绩有效期内存在已经通过的科目,将在科目名称后面显示其通过时间。(4)签署《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由本人签署(提交)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5)报名信息确认报考人员点击“报名信息确认”,表示报考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注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6)特别情况审核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核查,报考人员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7)支付考试费用通过资格核验后,报考人员可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规定的缴费方式,到指定地点现场缴费或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报名工作结束。14.哪些报考人员需要进行人工核查?答:下列报考人员须进行人工核查(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5)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15.实行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会采取哪些监管措施?答:(1)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2)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将进行人工核查,视情况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会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3)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是有举报的,将及时认真核实。(4)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16.被发现虚假承诺会受到什么处理?答:(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17.老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如何处理?答:在试点范围的考试中,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18.报考人员注册时填写学历学位信息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答:1.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2.学历信息最少填写1条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 3.学位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无学位信息可不填写。 4.请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5.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请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   问:网上报名常见问题(最新高频问题)   答:问题1:如何找回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用户名或重置注册密码?忘记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用户名、密码的考生可在我中心微信公众号留言“考试名称+姓名+身份证号”,每个工作日16:00后登录可查看办理结果。 问题2:如何查找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报考条件可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报考指南”栏目的“报考条件”,或微信服务平台“报考指南”栏目的“报考条件”查看。 问题3: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哪些材料?考生可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报考指南”栏目的“操作流程”,或微信服务平台“报考指南”栏目的“操作流程”查看。 问题4:报名结束后是否有补报名、补缴费? 如可补报名、补缴费,我们将第一时间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和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平台公布,请您留心查看。   问:如何查询考试相关信息?   答: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或者关注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微信服务平台公众号(微信搜索“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谁是谁的谁,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原文地址:http://www.wisdombay.com.cn/post/431.html发布于:202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