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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2、2013年黑龙江省造价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8日-4月30日
3、2013年黑龙江造价员成绩查询网:edu.hljjs.gov.cn
(一)总则 (二)资格考试与培训 (三)造价员注册 (四)造价员变更 (五)造价员执业 (六)继续教育、资格证书管理与验证 (七)自律管理黑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造价员变更 第二十四条造价员变更注册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造价员在原注册单位执业满一年; 2、造价员与原注册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期满(或依法解除),或原注册单位同意变更。 第二十五条造价员注册单位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注册。 造价员注册单位变更分为市(行署)内变更、省内跨市(行署)变更、出省变更、省外(或行业)转入变更。 第二十六条造价员注册单位市(行署)内变更(包括省直属单位之间变更),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通过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填写《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市内变更)》(附表四),进行网上申请; 2、申请人将原、现注册单位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市内变更)》(一式2份)及申请人与现注册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报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 3、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核准后,在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同意变更、加盖公章,并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变更记录栏”中变更注册单位,加盖公章。 第二十七条造价员注册单位省内跨市(行署)变更(包括省直属单位与各市(行署)之间变更),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通过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填写《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省内跨市变更)》(附表五),进行网上申请; 2、申请人将原、现注册单位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省内跨市变更)》(一式3份)报原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 3、原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核准后,在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同意调出、加盖公章,收回执业专用章; 4、申请人将原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的《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省内跨市变更)》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报现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 5、现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核准后,在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同意调入、加盖公章,收回《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报省造价协会; 6、省造价协会核准后,在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同意变更、加盖公章,重新颁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八条造价员注册单位省内跨市(行署)变更,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与现注册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第二十九条造价员出省变更,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通过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填写《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出省变更)》(附表六),进行网上申请; 2、申请人将原注册单位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出省变更)》(一式3份),以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执业专用章,报原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 3、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核准后,在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同意调出、加盖公章,报省造价协会; 4、省造价协会核准后,在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同意调出、加盖公章,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变更记录栏”中签署出省注销、加盖公章,收回执业专用章。 第三十条凡在省外(或行业)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造价员,转入我省某一单位注册执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通过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填写《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入省变更)》(附表七),进行网上申请; 2、申请人持现注册单位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入省变更)》(一式3份)及其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意调出的证明材料,到省造价协会办理变更手续,换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收回。 3、申请人持《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入省变更)》及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到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备案。 第三十一条省外(或行业)造价员转入我省办理变更手续,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调入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第三十二条省外(或行业)造价员转入我省注册,原所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专业与本细则规定的专业不符的,应参加由我省组织的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者,办理注册手续后,方可在我省执业。 第三十三条凡省外(或行业)造价员进入我省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的(资格证书登记单位为外省单位),应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到省造价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在我省执业,并接受管理。未按规定备案的,所签署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 第三十四条造价员变更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所提交的书面材料除本细则规定内容外,还应提交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十五条造价员注册单位名称发生变更,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通过黑龙江工程造价信息网填写《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单位名称变更)》(附表八),进行网上申请; 2、申请人将注册单位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的《黑龙江省造价员变更申请表(单位名称变更)》(一式3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报注册单位所在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 3、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核准后,在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同意变更、加盖公章,报省造价协会; 4、省造价协会核准后,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变更记录栏”中变更注册单位、加盖公章。 第三十六条造价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注册单位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应及时在网上管理系统自行变更。 第三十七条造价员因注册单位破产或倒闭申请变更的,不受第二十四条的限制,申请变更时无法由原注册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核实后,不必由原注册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第三十八条造价员符合变更注册单位的条件,原注册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同意和加盖公章的,经造价员提供相应证据或经造价员管理机构调查核实后,不必由原注册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第三十九条造价员申请变更,应在每月下旬向所在市(行署)(省直属单位造价员向省造价协会)提出申请。 市(行署)造价员管理机构应按季度将所辖区域内造价员变更情况进行汇总,向省造价协会报送《造价员变更情况汇总表》(附表九)。 责任编辑:zoe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进行2013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员岗位资格考前培训、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年龄在70周岁以下(194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培训、考试。 1、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在校生; 2、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经历满1年。 二、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 (一)报考专业 1、建筑工程(含装饰工程); 2、安装工程; 3、市政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 考生只可选择报考一个专业。 (二)考试科目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公共科目); 2、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专业科目)。 三、考试教材 2013年建设工程造价员岗位资格培训、考试教材: 1、中价协编写的统一通用专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2、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写的《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建)《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安装)《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市政)培训考试教材。 四、报考方式及程序 (一)报考方式报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网址:(黑龙江省建设教育信息网)。 (二)报名时间:2013年3月18日—4月30日 (三)报名程序:见附件 (四)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3月25日—5月10日 地址:省住建厅教育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顺益街9号) 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造价员培训考试报名申请表及汇总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照2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办理证书用)。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报考程序详见黑龙江建设教育信息网造价员岗位资格培训考试报名系统。 五、考试等相关事宜 组织命题、考试、阅卷、确定合格标准、颁发资格证书及印章等相关事宜由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组织实施,于9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黑龙江省建设网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上另行通知。 六、免试申请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1)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2)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 (3)已取得资格证书,申请其他专业考试(即增项专业)的考生。 申请免试的考生,于2013年5月13日至24日,向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七、准考证领取 考生由报考单位携带介绍信或身份证到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哈市南岗区昆仑商城康顺街1号)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在黑龙江省建设教育信息网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上另行通知。 八、证书及执业印章 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执业印章。 九、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造价员资格考试。2012年造价员资格考试违纪学员,取消本次造价员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在进行现场确认时,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等原件,以便核对。 3、参加了2012年考前培训,但没有通过考试的人员,可以直接报名参加下一次造价员资格考试,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考前培训。如果仍未通过考试,必须参加考前培训,方可再次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4、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其他证件均无效),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5、造价员岗位证书由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管理。 报名及考前培训联系电话: 总机:53622964、53650054转603、605、606、607、15714608391、15714608421、15714608397 考试等相关事宜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哈尔滨市南岗区康顺街1号) 联系人:周春芝、王娟 联系电话:0451-82303570、82344447 附件:报名程序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中心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2023年黑龙江造价员成绩查询时间专题:最新提供2023年黑龙江造价员成绩查询时间,黑龙江造价员成绩查询入口,欢迎收藏无忧考网造价员考试栏目获取更多最新2023年黑龙江造价员成绩查询时间资源。【CTRL+D 收藏备用】黑龙江造价员考试须知:变更注册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黑龙江造价员考试须知:变更注册、黑龙江造价员考试须知:变更注册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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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wisdombay.com.cn/post/367.html发布于:2025-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