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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是一所拥有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艺等11个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的现代化综合性大学。2021年拟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127名(计划中包含 3名思政专项博士生计划,如下达则正常招生。准确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经导师同意且达到以下要求方可报考: (1)须为具有高级职称的高校教师或科研单位的科技工作者,并主持过一项或一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 (2)科研方面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五年在核心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文科5篇、理科3篇以上;②近五年有学术著作出版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励(为前三位完成人)。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须在复试中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所报考专业硕士生学位课程。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5.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条件将另行公布。 二、报名办法 1.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网报时间:2021年2月1日至2月28日;寄送材料截止时间:3月2日。普通招考考生网报时间及提交材料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网报地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并根据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及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须在提交材料时将报考材料装入自备档案袋,在档案袋封面上注明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3.普通招考报考材料: (1)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打印生成《报名登记表》,要求各相关项目填写准确、完整;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的证明信),同时需要提交各证书的认证报告(认证报告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并下载打印); (4)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或著(译)作的复印件及清单; (7)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成果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 (8)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不少于3000字); (10)报考费缴纳截图(考生通过扫描二维码缴纳报考费150元)。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报考材料者,其报考信息无效。 4.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材料另行公布。 三、考试录取 1.初试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初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初试形式:笔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 普通招考初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初试形式:笔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两门业务课。 2.复试 (1)复试时间:初试后一周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形式:普通招考复试采取面试形式,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复试可根据报考学科需要采取面试、笔试等形式。 (3)复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专业外语水平、综合能力等。考生应汇报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读博期间拟从事研究的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等。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 3.录取 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复试合格考生,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表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黑龙江大学2021年继续开展“硕博连读”、 “申请考核制” 博士招生工作,具体选拔办法另行公布。 五、其他 1.本招生章程中所列招生计划为我校2021年博士招生总计划,其中包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等招生录取方式,“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提前选拔录取,剩余计划用于普通招考,我校将在“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选拔结束后更新普通招考招生计划。 2.学校鼓励非定向生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原则上,招生计划2人以上(含2人)的专业,招收的定向生比例不超过50%。 3.本章程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超 成员:黄东晶、郑永旺、赵为、荣洁、孙淑芳、叶其松 二、复试内容 1.复试科目:科研创新能力测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采取题库形式命题。 2.面试内容:面试组由2018年招生的全部导师组成。申请人应向面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读博研究计划、个人学习、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每位面试教师围绕考生进行博士研究所需专业理论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及其他相关问题提问,考生回答。每位教师提出1-2个问题,考生从中任选3-4个问题进行回答。 3.面试对象:通过初审的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及初试合格的普通招考三类博士考生。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具体打分办法如下: (1)评分内容及权重:研究计划20分,学习、科研经历10分,专业基础20分,理论前沿20分,培养潜力20分,其他(如语言运用能力和分析能力等)10分。 (2)由参加面试的全体教师打分。面试总成绩为所有面试教师的平均分。 (3)申请考核制申请人的报考导师及推荐人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其面试总成绩按照专家组成员平均分计算。 三、录取规则 1.初试合格的考生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13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初试合格的普通招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 + 复试成绩×50%。通过初审的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总成绩为复试成绩的200%。录取名单按照总成绩的排名先后依次录取。 3.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只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如有个别考生成绩优异,但其所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已满,应将其调剂给相同(近)专业方向的其他导师。调剂导师必须征得考生、报考导师、调剂导师三人的同意,并将书面同意书存档。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面试导师组集体研究或票决决定。 4.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普通招考三类博士考生录取名额由学院统筹安排,以不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按照其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9日14:00主楼A座418 五、咨询及举报电话:校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0451)86608729 六、本复试细则由黑龙江大学俄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 为保证我校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领导、组织和监督,组织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巡视各单位、学科复试情况,协调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招生复试录取的日常工作由研究生院具体组织实施。 组 长:付宏刚 副组长:严 明 成 员:梁东辉、于文秀、焦方义、王艳春、罗跃军 孙 超、李光明、李海英、哈书菊 2.成立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负责对黑龙江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组 长:梁东辉 副组长:王艳春 成 员:李晓源、薛茂男 3.各招生单位成立普通招考博士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或主管院长担任组长,并按博士招生学科(或一级学科)设置各专业复试小组。 各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规定要求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复试工作细则,工作细则中应包括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本单位内各二级学科统一的复试差额比例、复试的形式和内容、成绩计算办法、本单位内各二级学科统一的录取原则,以及复试的时间地点等。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工作细则在复试前需报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提前在学校网站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2)各招生单位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3)组织本单位各学科复试的命题和考试工作。复试题目应由复试小组在复试前集中讨论产生。 (4)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录音录像材料和复试结果,并签署意见。 (5)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4.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组长1人,记录员1名(可由组员兼任或另配)。复试须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记录员要对每位考生面试过程和内容逐一进行详细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全校统一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为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各招生学院可在学校统一划定的分数线基础上,提出更高的成绩要求。 三、复试差额比例 1、在生源充足的前提下,各专业进入复试的人数应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2、同一招生单位内各二级学科须执行同一复试差额比例。 3、各招生单位统一制定复试差额比例后,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统一上报。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复试形式为面试。考生应向复试小组汇报个人学习科研经历和代表性成果,阐述读博期间拟从事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设想。复试小组综合考核考生专业基础、对学科前沿的把握、科研创新能力及科研潜力等,旨在择优选拔科研能力突出、具有培养潜力的学生。每个考生复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 2.复试小组应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及录取 1、复试成绩计算和要求。复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单位统一制定本单位各招生专业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未单独制定复试成绩计算办法的,取复试小组各成员所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复试成绩。 2、录取。最终成绩计算办法由招生单位制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未单独制定最后成绩计算办法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之和即为考生最终成绩。复试合格考生在招生计划内按二级学科招生专业或报考导师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同一学院内各二级学科按同一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未明确录取顺序的,按招生专业排名录取。 六、复试时间及要求 各单位应在提交复试工作细则并审核合格后,公布复试工作细则。博士复试工作细则公布后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各二级学科的实际情况,酌情安排复试时间,复试的相关安排请提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备。原则上复试应于5月1日前结束。 七、其他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博士复试工作,精心安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2、按教育部要求,切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工作。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3、博士复试期间各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保持畅通,安排人员及时接听电话,解答考生问题。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电话:0451-86608729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lju.edu.cn/ 微信公众号:黑大研究生教育 学校纪检监察处工作电话:0451-86608305。 4、本办法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黑龙江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各单位统一制定本单位各招生专业复试成绩计算办法、黑龙江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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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wisdombay.com.cn/post/2445.html发布于:2025-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