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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6名 (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二)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体表无纹身,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1981年4月22日至2004年4月22日);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条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需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勤务辅警一般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个别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计划(见附件)要求为准。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有相同工作经验者、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医疗救护等专业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及其他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报考条件。 (五)下列情形不得报考: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2日-5月4 日。 2.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咨询电话: 所在部门 联系电话 所在部门 联系电话 辅警管理科 13857775617 蒲州派出所 13505772223 宣传科 15858759908 瑶溪派出所 13968849191 警务保障室 13857785815 状元派出所 15967756225 警务督察大队 13868323512 永中派出所 13857705826 法制大队 15158699188 海滨派出所 15057383720 特巡警大队 15868760179 永兴派出所 15057572188 专业侦查二大队 13989750363 中心区派出所 13506669174 4.报名须提交材料:请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提交报名申请。 长按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 (二)资格初审及反馈 收到面谈电话通知后,携带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高中学历无需学信网报告);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市民中心等可打印);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及其复印件)。 报名者须按规定参加面谈、笔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根据岗位实际设置具体考试方式) 1.面谈。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面谈合格后进入笔试。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时事政治(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满分100分,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90分钟。 3.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共设三个项目。 体能测试项目三项(男):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项目三项(女):4*10米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4.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面谈、体能测试和理论测试情况,按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成绩同分的一并列入体检、考察。 (四)调剂 相关岗位如未招足计划数,而有相同资格条件的对象因故未被其他岗位录用的,可从合格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未满1:1的比例予以调剂,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结果仅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 3.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招聘条件中不得报考情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七)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财政保障,年薪人均约7.5万元-8.5万元(含“五险一金”),根据岗位职务任务、技能要求、劳动强度和工作绩效执行差异化薪酬制度。 五、其他事项 (一)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人员未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政审或出现不合格情况,所空缺名额,根据相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应提前申请温州“防疫码”,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如健康码异常不得参加招聘相关程序。 (四)未尽事宜由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负责解释。 2022年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表.xlsx 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 2022年4月22日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龙岩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岩委办[2006]58号)文件规定和《龙岩市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试 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文职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文职人员岗位性质 公安文职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性质为非执法岗位,不具有对公众直接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对执法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监督职能;从事对警务活动起辅助、保障作用的工作,不享受民警的政策性待遇,不参加警务培训,不发给警服和警用装备。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职位为20名。其中: 1、网络或计算机职位:12名(男8名、女4名); 2、 医生职位:2名(均为男性); 3、护士职位:1名(女性); 4、行政文员职位:5名(男4名、女1名)。 具体招聘人数、职位、专业、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对象、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大专以上学历的龙岩生源应往届毕业生(含在职人员); 2、龙岩辖区内高等院校的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热爱公安文职工作,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医生职位可放宽至35周岁(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身高男1.68米(医生职位可放宽至1.65米)、女1.58米,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报考医生职位考生必须具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报考护士职位必须具有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公安文职工作人员。 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②受过治安拘留处罚以上的; ③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④受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曾被辞退或受自动离职、除名处理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的; ⑤直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⑥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⑦有其它违法犯罪记录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8年8月27日--29日(上午8:30一下午4:30),3天。 (二)报名地点:龙岩市人才服务中心(闽西交易城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联系人:潘柏平(2323161)、彭托(2205509) (三)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必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2、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彩照4张; 3、填写《龙岩市公安局文职人员应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书》各一式二份(表格可现场领取或从龙岩人才网上下载); 4、报考人员需交考务费80元/人; 5、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注:报考人员的学历及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书必须在2008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资格审查 市公安局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和复审工作,报名结束后,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考试范围参照原人事部录用国家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大纲;合格线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参加“三支一扶”等专项计划和在龙岩市各类企业就业的毕业生,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可以按龙政办[2007]152号、龙人发[2008]38号等文件规定予以加分。 开考原则: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若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须按岩委办[2006]58号文件有关规定报批。 (二)笔试时间:2008年9月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笔试成绩将在龙岩人才网上公布。 (三)笔试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标明地点为准),并请于9月4日在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市政府5号楼4层)。 (四)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及分析能力等,满分100分。按各职位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各职位比例范围内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若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人数时,面试成绩须 达到合格线,合格线定为7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分(含加分成绩)、面试分两部分构成。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进行折算相加计算。 六、体检 (一)各职位考试总成绩分别从高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各职位范围内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取笔试高分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和资格条件中的其它身体条件进行。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市公安局负责进行考核、政审。考核、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与待遇 1、市公安局和市人事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龙岩人才网”、人事公告栏等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市公安局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2003]54号)规定,招收人员,实行聘用制,在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现行有关工资待遇政策执行。 九、特别提示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龙岩市人事局和龙岩市公安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二:报考所需专业说明; 龙岩市公安局 龙岩市人事局 二OO八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二: 报考所需专业说明 说明1: 文秘类包括专业有:汉语言文学、秘书学、中文、中文应用、文秘与档案、文秘、秘书、现代秘书与公共关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公共关系与文秘、涉外文秘与公共关系、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科技文秘、公安文秘、司法文秘、商务文秘、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涉外秘书、涉外文秘、文秘教育。 新闻传播类包括专业有: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传播学、新闻学与大众传播、编辑出版学。 政治学类包括专业有: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行政学、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公共关系学、公共政策学。 公安类包括专业有:刑事科学技术、刑事侦察、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查、经济侦查、经济犯罪侦察、预审、痕迹检验、文件鉴定、公安学、警察管理、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边防公安、侦察、侦查、公安管理、公安保卫、警察指挥与战术、交通工程管理、侦查学、治安学。 法律类包括专业有: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刑事司法、法律、行政法、律师、行政法律。 说明2: 计算机类包括专业有: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技术、网络工程、网络工程技术、计算机通信、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器件及设 备、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信息对抗技术、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技术、电子信息、电子与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与维护、电子技术及微机应用、微型计算机及应用、办公自动化技术、电子工程与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控制、电器与电脑、计算机控制与管理、财会与计算机应用、信息管理应用软件、信息 工程、经济信息管理与计算机应用、信息与计算机科学、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多媒体与网络技术、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数字库应用及信息管理、数字库管理、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办公应用、计算机网络与通讯。 因工作需要,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温州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3名,其中勤务辅警124名、文职辅警19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二)五官端正,口齿清楚,体表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1987年7月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要求,文职辅警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勤务辅警需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及技能要求详见附件1。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有相同工作经验者、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医疗救护等专业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上述人员不限户籍。 (六)以下应聘人员,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并可以优先录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2.退役军人;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4.见义勇为人员;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七)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11.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未婚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审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提前扫描二维码(附件2)预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温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3)和相关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1.网上预报名时间: 6月26日至6月30日12:00 2.现场报名(审核)时间及地点: 7月2日至7月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高速交警辅警岗位(4、5、21号)报名点设在温州市龙湾区状元镇龙飞路130号;其他岗位设在温州市鹿城区金桥路1号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3.现场审核时须提交的材料 (1)纸质报名表;(2)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3)户口簿及其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5)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高中学历无需学信网报告);(6)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市民中心等可打印);(7)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8)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及其复印件)。 在职辅警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政工部门(辅警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初审及反馈 温州市公安局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接收符合条件者报名材料。报名者须确认报名成功后(未参加或通过现场审核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具体要求以现场公布为准,共设4个项目,其中3项达标者视为合格。 男子体能测试项目: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俯卧撑(3选2)和1000米跑(必考)。 女子体能测试项目: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1分钟仰卧起坐(3选2)和800米跑(必考)。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内容包括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党史、时事政治和文字写作,满分100分,采用闭卷形式。 3.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如报考人数不足,视情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2位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报考2、3号,16至22号岗位需要加试专业技能,总成绩计算方法以现场审核告知为准。 5.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一并列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相关费用自理。 2.体检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3.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温州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招聘条件中不得报考情形,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调剂 相关岗位如未招足计划数,而有相同资格条件的对象因故未被其他岗位聘用的,报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予以调剂聘用。 (六)保留聘用资格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但未聘用的考生组成后备人员储备库即保留聘用资格,同类岗位缺员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可进行递补聘用。储备库有效期自公示期满次日起六个月。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总成绩同分的,优先聘用笔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等均同分的,根据岗位所需加试一项体能或技能,优先聘用得分高者),确定为拟聘用和保留聘用资格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在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未按规定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温州市公安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含单位与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由市财政保障,年人均9万元左右,根据岗位职责任务、技能要求、劳动强度和危险程度执行差异化薪酬制度。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确认后凡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2.发现招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加各招聘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 5.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所空缺名额可以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6.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7.未尽事宜由温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7-89980814。(咨询时间:6月26日-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7月3日-4日上午9:00—11:30) 附件1温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计划.xlsx 附件2:2023年温州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报二维码 附件3 温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温州市公安局 2023年6月25日龙岩市公安局招考文职人员启事 8月29日前报名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龙岩市公安局招考文职人员启事 8月29日前报名、龙岩市公安局招考文职人员启事 8月29日前报名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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