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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黑龙江省司法厅机关和厅直单位黑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黑龙江省财政厅机关计划遴选10名公务员,详见《2023年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计划表》)。 二、遴选范围 黑龙江省市(地)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四)中共党员,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七)任职后存在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以及与我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8:30至2023年10月26日17:00。 报名平台:龙江先锋网——公开遴选(招聘),网址:https://zk.ljxfw.gov.cn。 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手机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考生及所在单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网上审核 省财政厅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通过网上审核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应达到5:1以上,如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经征得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调整。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结合工作实际测试考生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其他事宜在龙江先锋网上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名额3:1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按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届时省财政厅电话通知拟进入面试人员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纸质材料: (1)《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3)公务员登记表、落编单、报名时所任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公章; (4)本人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1张(与报名表上照片同版),背面标明本人姓名; (5)报考《职位计划表》(附件1)中01、03、04职位人员,需提供相应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限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未按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正式进入面试。 3.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度。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龙江先锋网上进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同一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名额加1的人数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省财政厅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本人自理。 省财政厅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专业素养,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如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随时取消遴选资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取消遴选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省财政厅党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人选名单在龙江先锋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试用及办理调转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有关处室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文字综合能力、工作作风及人岗相适等情况。试用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五、有关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在遴选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监督与咨询 (一)省财政厅机关纪委对公开遴选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1-55607188。 (二)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对公开遴选工作相关政策进行解释,电话:0451-53643608,53602875。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附件:1.2023年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2023年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3年10月19日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司法厅机关和厅直单位黑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数及条件 黑龙江省司法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黑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隶属黑龙江省司法厅,为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一)职数 厅机关:1.文字综合岗位5职; 2.法律事务岗位5职; 3.法律服务保障岗位4职。 省法律援助中心:文字综合岗位2职。 (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厅机关文字综合岗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或有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以后出生)。法律事务岗位、法律服务保障岗位和省法律援助中心文字综合岗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 4.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报考学历相对应学位。厅机关文字综合岗位专业不限,法律事务岗位、法律服务保障岗位和省法律援助中心文字综合岗位专业为法学类。 5.具有较强的机关文字综合能力,法律事务岗位同时要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6.全省市(地)及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一级主任科员(一级警长)及以下职务(职级)的在编在岗公务员。中央和省直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7.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 8.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历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机关工作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4日8时30分至1月8日17时。 2.网络报名平台:龙江先锋网(网址:http://www.ljxfw.gov.cn)。 (二)资格初审 省司法厅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需补充材料的,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充完善。通过审核的,不能再同时报考其他职位。 原则上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应达到5:1(含5:1)以上,如个别职位达不到比例要求,经征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或合并缩减遴选名额。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结合实际,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2.现场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前,考生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硕士研究生须携带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硕士研究生须携带本科、研究生两个阶段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法律事务岗位的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公务员录用通知单》《落编单》《公务员登记表》《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现职务),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6)《2022年黑龙江省司法厅机关和厅直单位黑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报名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表中粘贴照片要与现场确认提供的照片一致,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 (7)提供2年基层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如曾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流水原件和复印件;如曾在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须提供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落编单》复印件; (8)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的证明,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是否存在不得参加公开遴选情形进行说明,并加盖公章;担任乡(镇)领导干部的,需提供县(市、区)组织部门证明原件; (9)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与本人报名表提供的电子版照片相同),并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考生信息以现场资格复审提供材料为准。提供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提交材料明细排好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照片装入小信封,外皮标注姓名和身份证号)。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考生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虚报瞒报材料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人选。未按时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根据报考职位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3:1比例(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或者合并缩减遴选名额),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如入闱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笔试、面试成绩汇总后,总成绩入闱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录用。 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龙江先锋网和省司法厅官网上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同一岗位按照遴选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增加1人作为差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我厅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组织进行考察,考察由我厅统一组织进行,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同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其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方面的现实表现。如考察中发现考生不符合遴选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遴选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公示 省司法厅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黑龙江省司法厅门户网站、龙江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转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三、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参加遴选考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省司法厅机关纪委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1-82297076。 (三)咨询电话:0451-82297163,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四、防疫要求 为保障考试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公开遴选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考试人员应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龙江先锋网和省司法厅官网发布的通知,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凡未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另行通知。 附件:2022年黑龙江省司法厅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2022年黑龙江省司法厅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资格审核证明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01 遴选职位 省生态环境厅机关计划遴选公务员4名,详见《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计划表》)。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附件1 02 遴选范围 全省市(地)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03 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 (四)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七)具有2年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七)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4 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应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9日8时30分—2023年1月5日17时30分。 2.网络报名平台:龙江先锋网——公开遴选(招聘); 网址: http://www.ljxfw.gov.cn。 考生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手机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审核 省生态环境厅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考生可在龙江先锋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并于1月11日以后关注龙江先锋网,查询笔试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网上审核人数与遴选名额比例应达到5: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征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调减遴选名额或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方式,结合实际测试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以及所报职位所需知识和技能。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遴选名额与笔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面试。 2.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本人需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届时,省生态环境厅将电话通知拟进入面试人员接受现场资格审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请关注龙江先锋网。 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纸质材料: (1)从龙江先锋网下载并填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1份,在所在单位意见栏中加盖本单位公章;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3)公务员登记表、落编单、报名时所任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5)现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2年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未按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正式进入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在龙江先锋网打印面试准考证。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 面试人员与遴选名额比例应达到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经征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调减遴选名额或降低开考比例。 (四)体检与考察 同一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遴选名额加1的人数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省生态环境厅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遴选人员自理。 省生态环境厅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专业素养,重点考察人岗相适、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人岗匹配度不高、工作实绩不突出、群众公认度差的不予录用。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在龙江先锋网和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并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试用及办理调转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有关处(室)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文字综合能力、工作作风及人岗相适等情况。试用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05 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公开遴选笔试和面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确保参加省生态环境厅公开遴选的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考生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本次考试。 06 监督与咨询 (一)由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1-87113029; (二)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政策咨询电话:0451-87113023、0451-87113068;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黑龙江省财政厅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黑龙江省财政厅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黑龙江省财政厅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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