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黑龙江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向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2)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黑龙江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向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2)、黑龙江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本文导读目录:
3、2023年1月黑龙江佳木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1月6日-8日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117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6〕35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12月16日-19日; 2.现场确认时间:12月19日-23日; 3.网上缴费时间:12月19日-23日;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1月2日-8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5.面试时间:2017年1月7日至8日; 6.成绩查询时间:2017年2月21日。 二、面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符合《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6〕351号)的报名对象及条件,且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报名所需条件及相关文件规定,并对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果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报名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并通过面试,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 1. 2016年下半年参加笔试并合格的考生,直接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网上报名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2. 2016年下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需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再进行网上报名。 注意事项: 1.报名信息须由考生须本人认真填报。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其他团体或个人代替报名,如因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 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报考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也可拔打客服电话。考生可在面试报名时间内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三)考区设置:黑龙江省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设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五个考区,各考区的受理考生范围为: 哈尔滨考区:哈尔滨市、全省幼儿园学段、全省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科类; 齐齐哈尔考区:齐齐哈尔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 牡丹江考区:牡丹江市、鸡西市、七台河市; 佳木斯考区:佳木斯市、双鸭山、鹤岗市、伊春市; 大庆考区:大庆市、绥化市。 注意事项: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报考时须选择“哈尔滨考区”。 2. 报考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应严格按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在校生按学籍关系所在地选择对应考区,不得跨区报考,农、林系统考生可就近选择考区报考。 (四)现场确认: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实行现场确认。考生本人在现场确认期间携带相应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指定确认地点(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1)办理手续并在报考信息确认单及承诺书上签字确认。禁止培训机构或其他团体、个人替代考生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现场确认只负责受理考生面试报名身份信息确认工作,考生学历信息审核将在教师资格认定阶段完成。考生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黑龙江省户籍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黑龙江省的外省户籍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3.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部门证明(附件2)原件。 考生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注意事项: 考生因信息有误、照片格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未能通过现场确认,须在确认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面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重新进行现场确认。超过确认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网上缴费:面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于12月23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网页显示“完成报名”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根据教育部《关于核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146号)及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6〕37号)文件批复金额,核定黑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共计240元。 三、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共8个学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共15个学科。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4个学科。 (五)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相同,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四、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 五、面试考点 我省本次教师资格面试共设7个考点:哈尔滨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佳木斯大学、大庆师范学院、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省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生)、黑龙江职业学院(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 考生具体面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 六、面试实施 (一)考核内容: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程序: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考核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按题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三)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单独命题,不使用测评系统抽题,考生需自备国家正式出版的中等职业学校目前正在使用的教材参加面试,面试程序为: 1.考生需持有与所申请任教学科一致的教材,考官按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现场出题并将题目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试讲要求有相应板书,时间10分钟。 4.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10分钟。 (四)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依照《考试大纲》规定)。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八、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7年2月21日后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面试结果。 九、合格证明 考生经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 试网(www.ntce.cn)查询、打印考试合格证明,以供相关认定机构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附件: 1.黑龙江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现场确认点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3.学籍证明(样张) 4.承诺书 附1 黑龙江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确认点 考区名称 确认单位 确认地点 联系方式 哈尔滨考区 道里区招考办 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医街34号 0451-84615470 道外区招考办 哈尔滨市道外区景阳街28号 0451-88953999 南岗区招考办 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4号 0451-53664442 香坊区招考办 哈尔滨市香坊区文端街18号 0451-87557683 齐齐哈尔考区 龙沙区招考办 齐齐哈尔市工建路187号龙沙政务服务中心221室 0452-2428254 黑河市招考办 黑河市教育局一楼 0456-8268280 大兴安岭地区招考办 加格达奇区人民路 0457-2712597 牡丹江考区 牡丹江市招考办 牡丹江市北小日照街东小一条路 0453-6986075 6986081 鸡西市招考办 鸡西市招生办 0467-2665513 七台河市招考办 七台河市景丰路(逸夫中学东侧) 0464-8270191 佳木斯考区 佳木斯市招考办 佳木斯市招考办(保卫路483号) 0454-8635680 双鸭山市招考办 双鸭山市尖山区西平行路430号 0469-4284095 鹤岗市招考办 鹤岗市工农区文化路东 0468-6110717 伊春区招考办 伊春市新兴西大街3号 教育局4楼 0458-3878473 大庆考区 大庆市招考办 大庆市龙凤区龙兴路406号(客运枢纽站往哈尔滨方向1500米处) 0459-4662111 绥化市招考办 绥化市北林区府西胡同8号 0455-8226698 8225299 附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序号 科目名称 科目 代码 备注 (一) 幼儿园 1 幼儿园 141 (二) 小学 1 小学语文 241 2 小学英语 242 3 小学社会 243 4 小学数学 244 5 小学科学 245 6 小学音乐 246 7 小学体育 247 8 小学美术 248 (三) 初中 1 语文(初级中学) 343 2 数学(初级中学) 344 3 英语(初级中学) 345 4 物理(初级中学) 346 5 化学(初级中学) 347 6 生物(初级中学) 348 7 思想品德(初级中学) 349 8 历史(初级中学) 350 9 地理(初级中学) 351 10 音乐(初级中学) 352 11 体育与健康(初级中学) 353 12 美术(初级中学) 354 13 信息技术(初级中学) 355 14 历史与社会(初级中学) 356 15 科学(初级中学) 357 (四) 高中 1 语文(高级中学) 443 2 数学(高级中学) 444 3 英语(高级中学) 445 4 物理(高级中学) 446 5 化学(高级中学) 447 6 生物(高级中学) 448 7 思想政治(高级中学) 449 8 历史(高级中学) 450 9 地理(高级中学) 451 10 音乐(高级中学) 452 11 体育与健康(高级中学) 453 12 美术(高级中学) 454 13 信息技术(高级中学) 455 14 通用技术(高级中学) 附3:学籍证明(样张) 附4:承诺书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要求,现将本次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17日17:00时止; 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4月14日-18日16:00时止;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4日-19日24:00时止;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5月8日-14日; 面试考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1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成绩公布时间:预计为2023年6月14日。 二、报考条件 报考教师资格面试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身份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即可: 1.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的社会人员。 2.持有黑龙江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3.符合下列条件的黑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含)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可在其升入本科一年级及其以上年级);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三年级(含)以上(“五年一贯制”、“3+2中高职贯通”须在其高职学习的最后一年); (3)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任意年级。 学习形式非“普通全日制”,在读年级非上述范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符合报考条件。 4.持有黑龙江省签发且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5.驻黑龙江省军队和武警部队官兵,应向所在考区提供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二)成绩条件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相关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三)学历条件 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以下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2.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考生应认真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高等教育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如考生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况下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资格并通过面试,由此产生的教师资格证不能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1.注册信息:考生报名前须先注册(已在我省参加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考生需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如考生手机没有收到短信验证码,可以通过报名网站上的“在线客服”寻求解决。考生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填报,考生在报名阶段填报的手机号码及邮箱信息是找回密码的重要渠道,报考期间请慎重更换。 2.考试报名:考生应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检查核对,核对无误后提交审核。 3.上传照片: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 4.考区选择:本次面试共设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黑河七个考区,考区即考试所在地。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任意考区报考,报名完成后不能再次更改。 (二)网上审核 考生在提交审核后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呈现“待支付”状态为审核通过,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呈现“审核未通过”状态的考生请根据未通过原因修改填报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核,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提交正确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三)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发改价格函〔2022〕330号)文件批复金额,核定黑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240元。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 特别提示: 1.考生应本人通过“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考生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网上填报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符的考生,取得教师资格面试成绩无效,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高校在校生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本校授课安排,根据本人实际选择考区参加面试。 四、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1个科目:语文、英语、道德与法治、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9个科目:语文、朝鲜语文、数学、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 (四)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 (五)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可参照系统中的相应专业目录选报。 面试科目代码详见附件1。 五、面试实施程序 (一)面试程序:考生持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具体步骤为: 第一步:抽题。通过面试测评系统,考点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后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二)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面试程序: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一本所报专业对应的中职学校专业课教材,在考试当天带入考点。教材应保持整洁、无字迹。面试程序为: 1.考生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 2.根据考生所带教材,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教材中的相应章节,确定考生面试讲课内容。 3.由引导员引导至备考室,进行试讲备课(20分钟),不做PPT。 4.备课时间结束后,由引导员引导到相应考场进行面试。 5.考生进行专业概述5分钟(含考官追问)。 6.考生进行10分钟试讲,要求有板书。 7.考官针对考生课堂教学进行提问,考生进行答辩5分钟。 8.考试结束,由工作人员带领考生离开考场。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处理。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3年6月14日起,通过“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以及面试成绩单,向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2)。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复核后的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八、合格证明 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考试合格证明,以供相关认定机构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黑龙江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及代码列表 黑龙江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区咨询电话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3年3月31日 【导语】©无忧考网会考频道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3年1月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了解到,2023年1月黑龙江佳木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已公布,安排在1月6日-8日期间。具体如下: 1.考试时间 黑龙江佳木斯2023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1月6日-8日进行, 2.考试科目及时间 1.全省统一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时长:语文90分钟,其余各科目6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市(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科目: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试时间为11月20日-12月20日。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1月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lzk.hl.cn/gzxkyz/xyspks/202211/t20221109_18416.html黑龙江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向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2)、黑龙江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谁是谁的谁,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原文地址:http://www.wisdombay.com.cn/post/1217.html发布于:2025-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