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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黑人社规〔2017〕14号)
3、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互联网+人社”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黑人社函〔2016〕278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芬河市、抚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人才工作精神,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要求,我厅制定了《黑龙江省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及时与我厅沟通。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15日 黑龙江省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人才工作政策要求,构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评价机制,科学规范开展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在我省工作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二、申报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系统掌握本专业主要基础理论知识,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作规范和政策规定,了解本专业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直接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前3人)以及取得本行业、本专业突破性重大创新成果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 (二)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具备本领域(行业、专业)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论文等条件限制,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可破格晋升副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人员可破格晋升正高级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予以聘用。 1、自然科学研究领域 (1)作为主要完成人(额定人员)获得国家科技奖;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5人);或获得2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3人); (2)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排名第2)完成国家重大专项(课题)或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1项;或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排名第2)完成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2项;或作为主持人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科技项目经费累计超过500万元以上(包括单位内部项目和横向合作项目); (3)作为第一主持(责任)人研发的科技成果成功在省内实现转化和产业化,且近3年多个技术项目转让交易额累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 (4)作为第一完成人获授权发明专利3项,至少2项得到有效推广应用,产生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或服务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或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有1项以上国际或国家新标准制定。 2、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 (1)主持并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2项,并实现成果应用,取得较好社会效益; (2)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5人)或2项二等奖(前3人); (3)入选黑龙江省文化名家或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六个一批”人才。 3、经济(经营管理)领域 (1)获省(部)级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5人)或2项二等奖(前3人);主持并完成国家级课题的主要负责人(前3人)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重点课题的第一负责人; (2)在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第2)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期间,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企业年上缴税收5000万元以上;或获得省(部)级企业经营管理方面最高等级奖项的第一负责人; (3)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第2)完成省(部)级以上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大中型企业的大额投资融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等项目的方案制定或论证评估或组织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 (4)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第2)制定市(地)级以上国民经济中长期规划、重点行业规划、行业标准等,经批准付诸实施的。 4、工业生产领域 (1)主持2项以上国家标准或省级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并发布实施;或技术成果得到国家或省(部)级以上部门认定或推广,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营业收入连续2年在2000万元以上,或连续2年利税在400万元以上,或连续2年技术转让合同成交额500万元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授权发明专利3项,至少2项得到有效推广应用;或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 (2)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和新设备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销售额(以税务发票为证)累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一等奖(前5人),或2项二等奖前(前3人); (3)研发并推广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实现首台(套)业绩突破的装备及相关智能控制系统和新工艺、新技术示范工程(前3人); (4)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人)省部级重大专项服务项目,在促进企业转型发展、提质增效方面取得显著服务效果,得到企业和管理部门认可(需经省级以上有关管理部门鉴定)。 5、农业(畜牧)生产领域 (1)研发新品种、创新研发新型农机具等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发展,经相应的农业主管部门组织权威专家鉴定,省、市(地)、县(市)级适宜区域内推广面分别达到10%、20%、30%以上,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品种第一育成者、技术创新填补国内空白的农机第一研发人; (2)在新技术、新方法、新品种、新设备等引进或推广中业绩突出,省、市(地)、县(市)级适宜区域内推广面达到40%以上,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第一负责人; (3)在本市(地)有较高影响,是当地学科、技术带头人或技术权威,在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中有重大贡献,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承担省(部)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且在管理、重大技术推广中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需经省级以上有关管理部门鉴定); (4)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额定人员);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5人),或2项二等奖(前3人)。 6、教育教学领域 (1)在教育理论、教学方法等方面改革创新业绩显著、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受到省(部)级以上奖励; (2)在人才培养、事业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主持或参与完成(前3人)国家级教育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3)在职业院校专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训基地建设和人才培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 (4)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其本人或培养的学生及学生团队获得3项以上省(部)级以上奖励。 7、医疗卫生领域 (1)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额定人员);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5人),或2项二等奖(前3人); (2)主持完成2项国家级科研项目,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其成果经有关部门组织评审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需经省级医疗卫生主管部门鉴定),或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前3人); (3)在国内重大传染病疫情处置、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及在国际卫生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或奖励; (4)引进和研发新技术填补本专业我省空白或在本专业领域有重大突破,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能有效地提高我省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水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并得到省内同行的认可。 8、文化艺术领域 (1)业绩显著且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和享有盛誉,个人或主创作品获得相关专业领域国家级最高奖项;或入选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六个一批”人才; (2)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或主持省社科基金项目2项第一负责人;或获得省社会科学一等奖(前5人),或2项二等奖(前3人); (3)具有较高的艺术表演水平,多年担任主演,近3年来主演过2部以上大型剧目、影视作品;或举办较高艺术水准的个人独唱(奏、舞)专场,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受到专家和观众好评;或具有较高的艺术创作水平,多年担任主创,近3年来独立创作、导演2部剧目或影视作品并经公演或公映; (4)艺术作品参加全国美展3次;或在全国美展中2次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在省(部)级美展中4次参展并获得过一等奖;或作品被国家级展馆收藏2件以上,产生较大社会反响。 9、新闻出版广电领域 (1)获长江韬奋奖、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正式项奖之一,或2次获提名奖; (2)获黑龙江省十佳新闻工作者的正式奖,或入选黑龙江省文化名家,或入选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六个一批”人才; (3)作为独立撰稿人、采编人员,或主要撰稿人、采编、主创人员,有l篇(部、集)以上作品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或有2篇(部、集)以上作品获中国新闻奖二等奖以上,或有3篇(部、集)以上作品获黑龙江新闻奖一等奖; (4)在广播电视领域节目收听、收视率居全国前3位,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制作人、主持人等主创人员。 10、体育领域 各级运动队优秀教练员培养(指导)2年以上运动员(运动队),或培养2年以上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取得以下运动成绩: (1)取得奥运会前8名,或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前3名;或取得亚运会冠军或亚洲锦标赛3人次冠军; (2)取得全运会冠军或全国最高水平比赛5人次冠军;或参加全国最高水平棋类比赛取得冠军; (3)取得集体项目比赛全国冠军或足、篮、排球全国最高水平联赛进入前8名; (4)各级各类体校教练员向上一级训练组织输送单项10名、集体项目15名运动员,并同时取得以上3项成绩之一。 11、其他领域(行业、专业) 不在上述领域(行业、专业)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确有专长并获得业内专家普遍认可,特别是在我省重点产业发展、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或从省外引进的急需紧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也可按程序申报。 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管理模式,对长期扎根农村基层一线工作,累计从事本领域(行业、专业)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业绩,获得市(地)以上奖励,在当地得到业内普遍认可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也可按程序申报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员需填写《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高级职称申报表》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如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项目成果、获奖证书等)。 (二)专家推荐。申报人员须取得不少于2位同领域(行业、专业)高层次专家(事业单位专家应为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以上)推荐,推荐专家需出具本人签署的书面推荐意见,对被推荐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评价推荐(申报“基层”高级职称人员可不作专家推荐要求,具体推荐工作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从严把关)。 (三)组织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后,集体研究形成书面推荐意见。市(地)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复核审查,并在本部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署推荐意见,报送省破格晋升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专家评审。省破格晋升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申请及专家、单位、市地(部门)推荐意见,适时组织相应领域(行业、专业)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采取专家评议、面试答辩、实地考核等方式进行,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对评审通过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五)备案聘用。破格评审通过且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省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任职文件、颁发职称证书,并予以登记备案。所在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履行聘用程序。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应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一经发现虚假信息(材料),即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市(地)或省直部门,不得再次破格申报评审职称。 (二)推荐专家应严格对申报人的职业品德、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方面做详实评价推荐,不实推荐和违规推荐的将通报推荐专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推荐资格,列入评审专家黑名单,并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三)推荐单位和市(地)或省直主管部门要对申报人材料严格把关,按程序对申报人的业绩成果在横向对比、客观评价的基础上,结合现实表现形成推荐意见,公示无异议或调查核实无疑问后方可报送。 (四)申报人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后,事业单位人员在一个聘期内可不受所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在本层级最低岗位聘用。聘用期满后,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可按有关规定续聘;其他人员按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自主决定聘用事宜。 (五)本实施办法中涉及的奖励奖项、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含与所列项目层次相当的)的具体有效性由专家评审委员会界定,均应为本专业的,且为任现职以后取得,集体奖项应为主创人员或主要承担者;办法中涉及的“以上”均含本级。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附件1: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高级职称申报表 点击下载附件2: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高级职称专家推荐表 东北网7月28日讯 (记者 孙英鑫) 28日,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来自哈尔滨外国企业服务公司的张继红在展馆里一路小跑,加微信、发彩页、派名片,忙得不亦乐乎。和她同样奔忙的还有来自黑龙江北方国际人力资源集团的许妍妍和其它5家黑龙江本土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这次展会,对我们太重要了,我想通过它和全国同行交流学习,进一步拓展业务渠道。我觉得,黑龙江的人力资源产业大有可为、大有希望。”张继红手握着意向合作企业的彩页,兴奋地说。 比赛现场。 黑龙江展区。 路演现场。 第一届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以“新时代、新动能、新发展”为主题,集中展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成果,设置“会、赛、展、论”四大板块六项活动。我省参加了人力资源服务成果产品展示、行业知识竞赛、供需对接洽谈、职业技能提升交流等系列活动。 交流、学习、洽谈,黑龙江参会企业把第一届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作为开拓视野、推动交流的强大平台,收获颇丰。 面向蓝海 酝酿希望 十三五期间,我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营业收入、服务规模等指标实现“五连增”,截至2020年底,全省经营性机构507家,公益性机构236家,近五年人力资源服务业营业收入总额达128.44亿元,服务人员983.4万人次,帮助实现就业和流动303.1万人次,举办现场招聘会13190次。 张继红所在的哈尔滨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的营收额达到了13亿元,占据全省总量的半壁江山。在谈到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她表示,相对于经济发达省份,黑龙江的产业体量虽小,但也意味着有宽广的发展空间,是前景和希望所在。同时,更让企业看到希望的,是龙江的政策和服务。 据省人社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负责人介绍,我省建成了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海林市三个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在政府引导下形成了产业加快集聚的态势;发布了《黑龙江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为发展现代产业园区、引领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深入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先后认定了4家全国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47家全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效地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助力振兴 培育希望 许妍妍说,“我们是地地道道的龙江企业,根基在龙江,发展在龙江,更要把希望带回龙江。”她所在的黑龙江北方国际人力资源集团发展15年来,业务重心已由传统的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向中高级人才寻访等拓展,近年又在上海和海南设立了分公司。 她说,龙江企业越来越认识到人才的重要性,也有许多身在外地的龙江儿女有建设家乡的热情,在经济活跃地区设立公司就是把视野向外,把龙江需要的人才通过我们引回来,共同建设家乡。 川海集团参加了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洽谈会的路演,带来了他们促进县域人力资本升级的互联网产品。酷游科技负责人表示,参加这次展会就是要以提高公司所在地七台河的就业能力为目标。齐齐哈尔劳联汇成、牡丹江晨辉集团等黑龙江本土公司也都把吸引人才、助力家乡发展做为参加此次展会的重要目标。 眼光向外的不只是市场主体,政府部门也在助力。自2012年起,我省已举办29期“黑龙江中小企业赴瑞士培训项目”,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为龙江发展开拓国际市场。2019年5月,专题举办了人力资源服务业管理者培训班,遴选22名行业领军人才赴瑞士学习参训。 强化创新驱动,推动优势互补,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围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人才强国战略,以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人才顺畅有序流动为主线,强力推进业态创新、服务创优和规模跃升,高标准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和高质量发展的人力资源服务业正在加快建设,将为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支持。 沃土龙江 深耕希望 “汇资源、扬优势、聚合力、开新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成果展亮相第一届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引来众多与会者驻足观看。 黑龙江省展区布置清新、特色彰显,记者在这里看到,展位门楣上方“沃土龙江,深耕希望”的标语格外瞩目,绕场内侧悬挂一周的数十块展板,以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为主线,通过点面结合的方式,围绕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理念和远景、创新、发展、成果、贡献五个方面内容,详细介绍了机构风采、借助国外资源培育高端人才、产业园区蓬勃发展、强化政企合作、着力构建“人、岗、教”相衔接的人力资源开发体系,以及助力脱贫攻坚、优化人才配置、促进就业创业、服务复产复工、规范零工市场等成效,着重突出打造“政校企”技能人才培养联盟、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赴瑞士培训等龙江独有项目,充分宣介了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成果,展示了人力资源服务业在龙江的勃勃生机。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绥芬河市、抚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互联网+人社”2016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9月13日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互联网+人社”2016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按照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要求,结合互联网技术发展与当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与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为指导,全面推进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模式、互联网技术与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融合,以业务模式创新为核心,以信息化为基础,按照“互联网+”的理念和思维,充分利用大数据的优势,加强人社领域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水平,增强服务能力。 (二)工作目标。以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流程再造为原则,大力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围绕服务民生和简政放权中心任务,再造业务流程。推动现有人社业务按互联网思维进行优化和精简,并为政策制定和完善提供支持,初步将“互联网+人社”行动成果在人社系统内部广泛应用,促进人社管理模式创新,同时将各项人社业务服务创新成果及业务能力面向社会输出,提供基础保障。继续建设和完善省级大集中数据业务云平台,2016年初步形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云架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数据资源应用,2016年底,依托“互联网+人社”系统,建成统计分析、决策支持、基金监督、内控监管信息系统。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建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全力推进互联网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深度融合。将实体大厅的各项业务经办逐步延伸到网站、微信、手机终端;加快实现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一站式网上办理,按照省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做好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 2、梳理各项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程,建立人社系统政策法规知识库,将符合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适时向社会公开。 3、加快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进度,扩展社会保障卡应用范围,在现有社会保险应用的基础上,实现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和就业类业务的普遍用卡,推动人社系统与银行系统联网,利用互联网网上服务大厅,实现社会保障卡补卡、取卡自助服务功能。 4、丰富和完善12333人社咨询服务系统基本服务功能,在现有电话语音服务基础上,将公务员、人事人才业务纳入咨询服务范围,发挥好综合咨询服务的基本功能。 (二)持续推进电子政务体系建设 1、扩展就业服务平台,提升就业服务能力。 (1)重新规划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依托省级大集中数据资源,整合龙江人力资源市场网,采取PPP模式,与专业服务机构合作,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更加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 (2)利用网络开展就业创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政策咨询。以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需求为导向,在基层服务平台新增政策咨询功能,或设立自动查询终端,将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和办事指南等须知向社会公开,实现就业创业及社会保障政策的及时宣传和查询。 2、推进社会保险全面上线,创新服务手段。 (1)大力推进“智慧社保”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网上业务办理。采用网站、手机终端、微信、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为单位和个人提供业务办理、信息查询服务;创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手段,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有机结合。 (2)推进分布式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系统“云计算”改造并逐步接入省级大数据平台;建设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支持省内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完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功能,推进医保智能监控应用。推进工伤保险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省级再次劳动能力鉴定信息系统上线。 (3)失业保险数据2016年底前全部纳入省级大数据平台管理,加强失业保险与其他人社业务协同,简化业务流程,强化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 3、改造劳动关系系统平台,创新维权服务新模式。 (1)改造企业用工备案信息系统,初步实现网上劳动用工备案,并实现与社会保险、就业业务等工作协同联动。 (2)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实现全省劳动保障监察网络互连互通。启动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平台,提升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监测数据水平。建设网上省、市劳动保障监察案件预防和处理指挥中心,及时妥善处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突发群体性事件。 (3)整合调解仲裁信息平台,构建维权服务新模式。改造劳动人事仲裁办案系统,整合调节仲裁内外网资源,实现办案信息交互。打通调解仲裁信息平台与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的网络通道,实现裁决书的网上公开及案件进度信息实时网上查询。 4、加快人事人才业务系统建设改造。 (1)加快推进人事人才自建系统和使用相关外部系统的改造工作。将省级领军人才、留学回国人员、政府特殊津贴和省长特别奖、百千万人才工程遴选、黑龙江省干部调动等相关业务系统接入到省级大集中平台;将省厅负责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数据纳入到省级平台。 (2)完善博士后管理、博士后资助、人事考试等系统,实现线上线下管理服务一体化。建设引才引智资源平台,实现项目国际对接。推进外国专家信息与公安部门数据共享,加强对在我省合法工作的外国人有效管理和监控。建设机关事业工资管理数据综合服务系统和留省博士津贴网上审批系统,初步实现工资相关业务信息化管理。建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完善流动人员电子档案管理。 5、升级整合公务员管理系统。 (1)完善公务员管理平台,调整平台功能。逐步实现职位管理、考试录用、培训与监督、考核奖惩一体化管理。 (2)升级公务员考录平台,建立考官管理系统,实现从招考信息发布到考试结果公布全过程网上公开。 (3)启动公务员网上平时考核系统试点,实现对公务员的日常监督考核。 (4)建设完成公务员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扩大网络覆盖面。采取学时制与网上考试相结合办法,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公务员需求,分级分类逐步建立网络培训课程体系。 (三)加快大数据平台建设 1、进一步完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云平台,推动各业务上线,2016年底50%的人社业务数据纳入省级平台。推动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在充分调研企业和公众需求的基础上,开发各类个性化、精细化的便民服务软件,同时跟踪问效服务结果,为完善相关政策提供支持。 2、建设统计分析、决策支持、基金监督和内控监管系统。依托省级人社大数据平台,完善统计分析系统,建设决策支持系统,提升行政决策和风险防范能力,为规范决策行为提供信息支持,全面提高人社决策科学化水平。建设基金监督和内控监管系统,提高基金监督和业务监管能力,自养老保险开始,通过大数据分析,对其各项业务运行情况、基金安全进行动态监测和预测预警,有效提升人社科学监管能力。 3、加大数据的汇集和共享力度。整合人社业务平台生产数据及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外部数据,并充分利用人社部全国共享数据,加强与外部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交换,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的多方数据共享、制度对接和协同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充实“互联网+人社”领导小组工作职能,全面统筹协调实施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地市要在省厅的部署下,做好本地信息化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本地“互联网+人社”进程。 (二)加强“互联网+人社”培训力度。通过聘请专家讲座、专题培训和业务指导等途径,开展1-2期全省人社系统的互联网知识培训,培养互联网思维,提高全省人社系统干部对开展“互联网+人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业务服务能力。 (三)全面提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保障“互联网+人社”顺利实施。加强省级数据中心应用系统和数据库安全管理,确保应用系统的可防护性。提升安全防范技能,更新技术手段,构建全方位安全防护体系,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安全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黑人社规〔2017〕14号)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在我省工作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黑人社规〔2017〕14号)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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