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咸阳]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12月5日-25日报名的知识,其中也会对(4)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咸阳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检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2、陕西咸阳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7日至5月7日

3、[咸阳]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12月5日-25日报名

  咸财会计[2006]440号   咸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检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财政局、高新分局,市级有关单位,中省驻咸单位,市内非公有制企业、民间非营利组织: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和会计工作水平,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根据《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会[2005]77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全市《书》检查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查范围   凡在咸阳市行政区域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属本次检查登记范围。   2、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登记工作从2006年6月10日开始,到2006年12月31日结束。各县区市、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年底前完成全部检查登记工作。   3、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检查登记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咸阳市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检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会计管理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新来(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张荣辉(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成 员:张银环(会计处处长)   高培琳(会计处副处长)   金学锋(行政文教科科长)   王和平(政法科科长)   钟水祥(经建科科长)   吉政军(农业科科长)   周书盈(监督处处长)   张 琳(企业科科长)   李西洋(社保科科长)   房安东(会计函校副校长)   办公室主任:张银环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属地管理原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证书”的检查登记工作。各单位的检查登记工作要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总会计师或财务部门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   市本级及市区内中、省驻咸单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检查登记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其他县区市的由属地财政部门负责检查登记的初审工作,然后持统一填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检查登记统计表》(见附件2)到市财政局办理。   非公有制企业、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持证人员,按照工商注册级次直接到相应财政部门办理检查登记。   4、检查内容   各县区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对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一)注册登记情况。各县区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根据持证人员是否在会计岗位来决定对其“证书”是否进行注册登记,不得将“证书”首页的“发证日期”视同为“注册日期”。   本次注册登记是我市的首次,截止2006年底,凡持证在岗会计人员必须进行在岗注册登记,持证离岗会计人员必须进行离岗注册备案。以后年度的注册登记工作将按照《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办理。   (二)调转登记情况。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继续从事会计工作,且未办理调转登记的,应当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证书”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继续从事会计工作,且未办理调转登记的,应当自本“通知”下发后及时填写调转登记表,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三)变更登记情况。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基础信息发生变更,在本次检查登记时及时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以便及时更新会计人员档案信息,对外提供更真实、准确的情况。   (四)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所有会计人员必须有接受新《会计法》、《会计职业道德》、《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及38项具体会计准则的学习;在此基础上,企业会计人员必须接受《企业会计制度》的学习;金融企业会计人员必须接受《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学习;行政单位会计人员必须接受《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必须接受《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小企业会计人员必须接受《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学习,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人员必须接受《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学习;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预算执行有关内容等。   (五)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情况,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各县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实施监督检查时,持证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积极配合。会计人员检查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监督检查登记表》一式两份;   (3)《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两份;   (4)学习证明材料;   (5)变更后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具体要求   (一)本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检查登记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市要严把质量关,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办事公正的人员参加此项工作。   (二)各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检查登记中发现单位任用(或聘用)未经注册、调转登记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相应处罚并公告。   检查登记中对获得“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或有不良职业行为的会计人员将作为会计人员诚信档案记录在案,并通过网络或报纸向社会公布。   持证人员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违纪情形之一,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告。   用假学历、假证书等手段得以免试考试科目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持证人员,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证明,经证书签发机关审核确认后,检查登记工作可延期进行:   1、检查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6个月的;   2、检查年度内病假超过6个月的;   3、生育;   4、其他情况。   (四)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检查登记操作步骤:   1、登录咸阳会计网http:/www.xycz.gov.cn/xykj,进入会计人员服务平台;   2、持证人员在网上进行注册、变更、继续教育登记或调转登记等;   3、持证人员在网上打印已填好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监督检查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两份,办理调转登记人员一式三份);   4、持相关证书及材料到市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检查登记(见附件1);   5、持证人员的信息经审核确认后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相应位置进行打印。   咸阳市会计管理处   二00六年六月六日   附件3: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检查登记时间安排   9月份   兴平市、长武县、旬邑县、永寿县   10月份   武功县、乾县、淳化县、彬县   11月份   三原县、礼泉县、秦都区   12月份   渭城区、泾阳县   6-12月份   咸阳市区   注:1、各县区市前来办理证书监督检查时请携带网上打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检查登记表》原件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检查登记统计表》一份;   2、未在网上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检查登记相关信息的不予办理。  咸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咸财会考[2014]1号   各县区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6号)和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陕财会考〔2014〕2号)文件精神,全省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4年9月举行;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4年10月举行。现就我市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20-24日举行;中级会计资格、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10月25-26日举行。   初级会计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   中级会计资格、高级会计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如下:   二、考试报名   1.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 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陕西省或解放军、武警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本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年底。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各县区市财政局按属地原则进行初中级考试报名工作,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考生按工商登记级次,选择同级报名点报名。   2. 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程序   今年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登录“陕西会计”(网址: snkj.),按网上报名须知、报名流程图和系统操作提示进行。持有陕西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由系统自动审核通过,不予通过的系统自动提示原因;持有解放军或武警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按照网上报名提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选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考生应在报名结束3日内完成网上交费,报名交费成功后不予退费。未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的考生将无法取得报考资格,责任自负。   3、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申请在我省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应持有陕西省或解放军、武警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或我省的破格评审条件。具体如下:   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并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9年;后取本科学历,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13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18年;后取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3年。   (5)中专毕业,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5年;后取中专学历,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5年,并从事财会工作满27年;对省、市级单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会计人员中专毕业或后取中专学历的不适用此项规定。   破格报名条件:   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获省、部级“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   以上所称“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分为两层含义:一是指1992年11月实行全国统考后经考试合格所取得的相关中级技术资格;二是指1992年11月及以前所聘任的中级技术职务。   4.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任职资格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4年底。专业工作年限按实际从事财会工作的时间计算。在职期间脱产学习时间或中途从事其他工作的时间都应在专业工作年限中作相应扣除。   5.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要求   (1)市会计考办按照要求组织全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初审工作。   (2)今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登录“陕西会计”( snkj.),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填写报名注册信息表,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照片采集,在网上打印报名注册信息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须考生本人持盖章后的报名注册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的会计考办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由考办打印考生回执单,考生现场交费报名结束。省级和中央驻陕单位参加考试的会计人员到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进行报名。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会计人员符合条件者,按照工商注册级次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相应的市会计考办报名。   (3)咸阳市及市级以下单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持报名资料到我市会计考办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束后按时统一上报省会计考办复审,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按时完成继续教育的有关内容。   三、考试方式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全部实行纸笔考试。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实行纸笔开卷考试。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身份证号唯一),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或省级合格标准的,取得相应的考试成绩合格单。   四、考试大纲及用书   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修订印发新的初、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五、报名费   报名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每人每科目70元,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目40元,高级资格考试每人100元。   六、报名审核确认时间   市级现场审核确认时间:持解放军或武警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初中级考生为2014年4月28-30日和5月4-7日;所有高级考生为2014年4月21- 29日(节假日正常受理),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须现场审核的考生应及时到规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七、报名审核确认地点   市本级初中级考生报名信息变更和审核确认地点:咸阳市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咸通南路秦宝小区东门北邻;咨询电话:33235699), 各县市区考生报名审核确认地点在当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高级考生报名点设在市财政局会考办(市委党校办公楼2楼203室,电话:33168309)   八、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14年3月31日前,各县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4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2.2014年5月12日前,各县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4年度考试报名工作。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初中级为2014年4月7日至5月7日;高级为2014年4月1日至28日。   3.初级考生于2014年9月1日-14日、中高级考生于10月10日-20日登录“陕西会计”网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好准考证(为不影响考试,中高级考生打印准考证前须完成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按时参加考试。   4.2014年10月15日前和12月5日前,省会计考办向社会分别公布初级资格和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各县市区财政局要认真负责,加强考生报名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提高服务意识,精心做好考试报名等工作,按时按规定审核照片,按时发放教材,确保2014年度我市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2014年3月2  关于印发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咸财会考[2008]7号   各县区市财政局、高新分局: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09年5月16日、17日举行。按照省考办的通知,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现将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   (二)报考初级资格考试除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考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前。   (四)其他系列职称转报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报名程序:   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网址:http://www.acc.gov.cn(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二)报名程序:网上报名包括网上注册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注册时间:2008年12月5日8时—12月25日17时30分正式注册。   2、网上注册程序:   (1)报名人员登陆咸阳会计信息网,阅读报名条件、报名流程等相关信息;   (2)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按照报名流程填写个人真实信息,使用A4纸张打印出《全国网上报名信息表》;   (3)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4)报考人员首次注册成功后,可凭网络报名注册号及密码,重新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必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   3、现场确认及报名资格审查   (1)时间:2008年12月5日—12月25日(每个工作日8时30分—17时30分)。   (2)程序:网上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和、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到网上注册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签署承诺书、现场照相并交1寸彩照1张,缴纳考试相关费用。   (3)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须注意事项:   现场确认及报名资格审查地点为各县区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报名点。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所填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不要随意跨地区网上报名,以免造成不便。   (4)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视同自动放弃报名。   三、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   五、考试具体日程安排:   1、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初级资格中级资格5月16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5月17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2、市直属报名点:咸阳市财政局老院办公楼一层会计服务大厅(渭阳西路3号)。   3、2009年1月20日前,各县区报名点向市会考办报送考试报名资料。各县区市财政局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精心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圆满完成。   六、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2]22号)的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咸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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